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14号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14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关于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交通银行首尔分行担任首尔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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