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银监复[2015]359号
颁布日期:2015-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银监复[2015]359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的批复

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的请示》(工银报〔2015〕10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升格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管理。

二、你行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持此批复文件向福建银监局及其派出机构提交换发金融许可证以及核准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接受福建银监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并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报送监管资料。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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