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公告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公告第298号
颁布日期:2009-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8号

现批准《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17-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2.2、5.2.5、5.2.6、6.1.1、6.1.2、6.1.3、6.1.8、8.2.4、8.2.10、9.0.9、9.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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