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

(十二届第36号)

《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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