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蚌埠市示范社区的决定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蚌埠市示范社区的决定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2-2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蚌埠市示范社区的决定 (20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蚌埠市示范社区的决定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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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蚌埠市示范社区的决定
(2014年12月22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社区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初步形成了规模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备、组织体系健全、服务功能配套的发展格局,社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亮点突出、示范性强的特色精品社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统筹推进全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发展,经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和综合评定,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禹会区锦绣社区等15家社区为“蚌埠市示范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社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社区要以示范社区为标杆,进一步明确社区建设标准,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优化社区服务功能,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蚌埠市示范社区名单
附件
蚌埠市示范社区名单
(15个)
龙子湖区(1个)
光明街社区
蚌山区(2个)
喻义巷社区宏业村街道第一社区
禹会区(3个)
锦绣社区迎淮社区秀水社区
淮上区(4个)
淮滨社区(原丽景天成社区)桂花园社区槐花园社区荷花园社区
高新区(2个)
文锦路社区山南社区
经开区(3个)
碧水蓝天社区琥珀社区龙湖春天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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