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0〕145号
颁布日期:2010-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滁政办〔2010〕14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规范新闻发布机制,准确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就,为滁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在全市逐步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密切联系,为加快滁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共同完成新闻发布工作。

(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1.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各1人担任,具体负责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2.市政府各部门设立1名新闻发言人,由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3.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创新措施及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

2.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3.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处理有关本单位的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和对海外的辟谣工作。

4.负责市政府新闻办对涉及本单位相关问题的咨询。

5.参加每年的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年度内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联络员职责:

l.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可作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素材。

3.参加定期召开的联络员会议,通报近期内本单位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发布内容与范围

(一)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制定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等,并对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

(二)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阶段性成就:

(三)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落实情况;

(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意见或即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五)全市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灾害性、紧急性事件的情况通报、处置意见、处置进展及处置结果;

(六)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的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效果;

(七)回答各级新闻媒体及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回应和澄清不实新闻报道或有关社会谣言等;

(八)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发布方式与时间

(一)发布方式:

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通报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二)发布时间: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可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如遇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1.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进行通报。如遇特殊情况,市政府可以决定取消或延迟举行。

2.不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新闻办可根据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举行新闻发布的安排,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原则上,市经济发展、行政执法、社会管理部门每年应安排一次新闻发布。

3.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对于发生在滁州境内的各类自然灾害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发事件,要客观、及时地对灾害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置等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政府的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对情况复杂的,要对基本事实进行简要发布,并根据灾害和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五、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确定一个科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在本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该部门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联系沟通,认真主动地做好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审批和内容、口径的确定。以市政府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工作需要,协同市政府主管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市政府秘书长审阅后,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以市政府部门名义进行的新闻发布,由该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每次新闻发布之前,都要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四)发布效果的跟踪与反馈。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的评估,一是了解媒体报道以后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二是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闻发言人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余各位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城建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新闻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新闻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广新局副职领导担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副组长的职责:组长要对是否进行新闻发布及新闻发布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新闻发布的内容等进行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副组长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已确定的要公布事项所涉及部门的协调联系,并重点负责分管部门上报稿件的审核及宣传口径的把关等具体事宜。

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根据掌握的各类信息,对组长提出是否进行新闻发布的意见建议;要对拟定召开的新闻发布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承办工作,包括新闻发布的方案制定、记者及有关人员的邀请、新闻发布材料审阅、宣传口径把关、会务后勤保障等。

3.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具备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熟悉工作动态,了解法律、政策的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

七、各县、市、区政府原则上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具体做法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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