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5〕26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6日
淮北市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依法共同做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招投标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分析全市招标投标市场发展形势和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和办法,拟定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建议;
(二)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三)通报交流招标投标工作信息,传达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加强部门之间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范本文件时的沟通和协调;
(五)研究分析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就法律法规适用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的腐败案件和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六)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联合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
(七)研究需呈报市政府的涉及多个部门招标投标活动的重大事项;
(八)研究涉及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参加人员
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重点局、市法制办、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人员可调整增减。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三、会议时间
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求可以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主持。
四、会议议题
每次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市招标采购管理局与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后由分管秘书长审定。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市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办理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具体职责是:
(一)汇总拟提请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讨论的议程及议题;
(二)承担日常联络工作,组织联络员工作小组会议;
(三)筹备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
(四)向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提供市招标投标联席会议公共信息;
(五)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六)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分析研究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及时有效地解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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