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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宣政秘〔2016〕68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宣政秘〔201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度,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铸安”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打非治违”活动,效果明显,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范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016年初,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宁国市政府、绩溪县政府、泾县政府、宣州区政府、旌德县政府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工商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旅委、市教体局、市住建委、市消防支队、市农委、市水务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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