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文号:平政发〔2015〕23号
颁布日期:2015-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决定

崆峒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2014年,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一中心两园区”总体布局,以城市品质提升、棚户区改造、民生建设、功能配套等“六提升四配套”工程为重点,创新思路、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积极作为,集中力量、全力攻坚,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激发干劲,推动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根据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的《2014年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

对综合考核得分前三位的崆峒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分别兑现奖励资金30000元、20000元、10000元。以上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面完成2015年中心城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市区两级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承担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任务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振信心,开拓创新,务实苦干,为全面打造特色鲜明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重要门户节点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

附件:http://www.plzwgk.cn/GovInfoOpen/web/GKinfo.aspx?id=PL0001-D1000-02-201503-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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