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2〕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
2.《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天水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步伐,全面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甘管局发〔2012〕1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围绕落实省、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十二五”期间在全市遴选3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荐24家(每个县区3家、市直部门3家)单位参加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个县区创建成一家、市直部门创建成2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带动全市各公共机构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申报范围
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标准,积极采用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全市独立核算的公共机构,均可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创建标准
(一)管理体系完善。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节能联络员制度落实,节能管理各项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节能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节能宣传持续有效。
(二)用能计量实现“四个分离”。通过实施计量改造,达到办公用能与生活用能相分离,办公用能与经营性业务用能相分离,独立核算的上下级单位用能相分离,不相隶属、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间用能相分离。
(三)节能管理严格。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定期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按时报送能耗统计报表。主要耗能设备档案齐全完备,电、水、煤、气、油、办公耗材等节约成效突出,实行节能工作责任制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四)节能改造有效。围绕重点用能部位和环节,有计划地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融资和改造手段,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形成特色。
(五)节能目标完成。按照节约能源资源年度计划要求,连续3年完成节能目标任务,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逐年下降。
四、申报程序
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活动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区依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1),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筛选初审,经自查符合要求后,每个县区推荐3个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与6月10日前将确定的示范单位名单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各县区推荐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复审后,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上报。
五、考核验收
确定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的示范单位,依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每年进行一次自评,自评分不低于90分的,填写《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每年9月底前,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大力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健全制度措施,深入宣传教育,以创建活动的开展带动本县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积极实施。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对确定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的示范单位,要明确组织管理、人员技术、配套资金等保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强管理。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对未完成当年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任务,或日常节能管理不到位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按有关程序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性,从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入手,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努力降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为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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