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惠府〔2014〕133号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16时30分至17时,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方式: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顺序: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三、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请保持安定,照常进行生产生活。

特此通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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