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汕府办〔2009〕57号
颁布日期:2009-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的通知

汕府办〔2009〕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2009年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抓好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工作安排〉的通知》(汕办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务督办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选择54项重点事项作为督办重点,形成《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下称“《任务》”)。其中,重点督办项目31项,督办专题23项。《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09〕24号)精神和以下意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任务》是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化,也是市政府办公室今年开展政务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发挥部门第一协调人的作用,主动协调重点督办事项落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于进展缓慢的重大建设项目,要找准制约工程进展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要敢于超越常规,加快建设进度,通过重点突破推动全面发展。

二、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点督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督办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抓好各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的日常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掌握本单位承办的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的工作动态。根据《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2009年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深入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抓好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的工作安排〉的通知》(汕办发〔2009〕3号)精神,市政府已落实发改局抓紧研究制订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上报市政府审定。

各区(县)、镇(街道)同样要建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检查督促协调事项的落实情况,通报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汇总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三、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和工作分工,明确抓重点工作落实的目标进度,认真分类排队,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要把编制本年度计划进度时间表与建立督办台帐结合起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要制订重点督办项目督办工作计划。对事关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目的计划进度时间表于4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办科),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将作为市政府办公室开展督办工作的主要依据和标准。

四、建立健全落实工作的责任追究奖惩制度,强化抓落实工作的问责与激励机制,要把完成重点项目督办工作情况与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以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该报告的问题而未报告、该落实的事项而未落实、该完成的任务而未完成的,工作失职、玩忽职守的,将依照《汕头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五、对各项重点督办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项目的性质和进展情况,采取日常跟踪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电话及书面督促与现场督查相结合、专项督办与多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切实加强跟踪督办。在督办中发现问题,在督办中解决问题,通过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要创新推动抓落实的工作手段和方式方法,每季度选择若干个重点专题,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开展督查调研,形成有综合分析、有建议、有经验的典型材料,为进一步完善决策、推动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给予表扬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督促整改,对各重点事项的工作存在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汕府督办》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

六、各地各单位重点督办项目、督办专题的工作进展情况,要按季度上报,由各责任单位在每季度结束10天内书面(含电子文本)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送材料应按照督办要求上报。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进度的,相关责任单位应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并提出补救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七、市府办负责具体协调落实《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的科室为督办科。

联系电话:8898871988988618(传真)

资源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因特网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和督办专题任务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重点督办项目

和督办专题任务

一、推动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

(一)督办项目:

1、加快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全力加快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企业入园。(责任单位:潮南区政府;责任人:王槐峰)

2、继续申报认定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积极争取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贸局、财政局等12个单位;责任人:林建新、官惠林等12个负责人)

(二)督办专题:

3、完善园区规划,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片区,作为工业经济带开发建设新的突破口。(责任单位:市工业经济带开发建设办公室;责任人:刘永铭)

4、推进华侨投资产业园区的设立和建设。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产业和特色产业,申报国家和省火炬计划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台湾事务局、外经贸局等有关单位;责任人:林依民、柯声毅、蔡佩侬等有关负责人)

5、推动澄海玩具礼品、龙湖外砂潮式工艺毛织服装等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澄海区、龙湖区政府;责任人:陈少麟、李耿坚)

6、推进高新技术研发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主要内容是: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责任人:林依民等有关负责人)

二、提升城市集聚辐射功能方面

(一)督办项目:

7、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片区启动建设以及新溪、塔岗围片区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工作。(责任单位: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责任人:张学龙)

8、汕头至揭阳、汕头至揭西、惠来至揭东、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汕头段建设工作。厦深铁路汕头段及联络线建设,阜鹰汕铁路、疏港铁路、苏埃通道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责任人:叶先华、李建忠)

9、国道324线潮阳路段大修工程,国道324线澄海路段改造工程,省道和惠公路大修工程。(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责任人:李建忠)

10、南澳大桥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南澳县政府;责任人:林定亮)

11、全面完成广澳港区一期工程和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广澳港区1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项目和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港口局、港务集团;责任人:蔡伟杰、张庆春)

12、城乡防灾减灾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汕头大围、澄海莲阳桥闸重建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人大农村机电排灌议案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有关区县政府;责任人:曾保友、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13、海滨路综合改造配套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王德声)

14、金凤路桥、汕樟北路、金砂东路、泰山路、民族路、潮汕路等工程建设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责任人:叶先华、徐阳、王德声)

15、“创模”整改达标工作。重点是雷打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澄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工建设,北轴、南区、澄海、潮阳、潮南、南澳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汕头(粤东)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南区、潮阳、潮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前期工作并启动建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有关区县政府;责任人:刘长有、王德声、徐阳、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16、国、省道四、五类桥梁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责任人:李建忠)

(二)督办专题:

17、华能海门电厂3、4号机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华能广东分公司、汕头供电局;责任人:郭良、林小平)

18、海门电厂送出500KV输变电工程。(责任单位:汕头供电局、市经贸局、有关区政府;责任人:林小平、林建新、有关区政府负责人)

19、华润潮南风电项目及丰盛海门电厂2台60万千瓦机组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汕头供电局、有关区政府;责任人:林小平、有关区政府负责人)

三、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步伐方面

(一)督办项目:

20、完成41个行政村107公里水泥路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有关区政府;责任人:叶先华、有关区政府负责人)

21、海门中心渔港、达濠一级渔港开工建设,力争云澳渔港列入国家中心渔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区县政府;责任人:黄文魁、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22、南澳和潮阳引韩供水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有关区县政府;责任人:曾保友、有关区县政府负责人)

(二)督办专题:

23、推进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牛田洋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区等十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有关区政府;责任人:林伟雄、有关区政府责任人)

24、加快老区和山区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责任人:林伟雄、曾保友等有关负责人)

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

(一)督办项目:

25、加快海门港区煤炭转运码头建设。(责任单位:华能广东分公司、市港口管理局;责任人:郭良、蔡伟杰)

26、加快建设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责任人:罗晓勤)

(二)督办专题:

27、办好玩具展、美食节、服装展、食博会等特色展会。(责任单位:市经贸局、旅游局、澄海区政府;责任人:林建新、陈华佳、陈少麟)

五、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方面

(一)督办项目:

28、推进我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设立汕头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成立示范性担保公司。(责任单位:市经贸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责任人:林建新、官惠林等有关负责人)

29、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责任人:杜怀丹)

30、发行企业债券。(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等有关单位;责任人:李楚平等有关负责人)

31、争取国内外银行保险机构、大型投资公司、风险基金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市商业银行重组步伐。推进汕特农信联社改革。做好城信社和信托公司退市工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责任人:杜怀丹)

(二)督办专题:

32、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一批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责任人:杜怀丹)

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方面

(一)督办项目:

33、争取广澳港区上半年通过国家一类口岸验收,抓紧申报完成汕头机场对外国籍飞机阶段性有限度开放。(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口岸局;责任人:蔡佩侬)

34、办好闽粤赣十三市党政领导第十四次联席会议。(责任单位:市经贸局;责任人:林建新)

(二)督办专题:

35、争取开通与澎湖旅游、客运航线。(责任单位:市台湾事务局、交通局等有关单位;责任人:柯声毅、叶先华等有关负责人)

36、加快国企改革重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责任人:李楚平)

37、建立政府融资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和土地储备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投资建设总公司;责任人:陈向光、官惠林、郑镇青、许继勇)

七、优化发展环境和城市管理方面

(一)督办项目:

38、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各区县政府;责任人:陈向光、林建新、刘长有、各区县政府负责人)

39、抓紧进行新一轮土地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规划局;责任人:郑镇青、朱家栋)

40、力争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各区县政府;责任人:徐阳、王德声、刘长有、陈俊凯、各区县政府负责人)

(二)督办专题:

41、完善城市管理、督察长效机制,推进交通综合执法,加强“12319”热线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责任人:黄锦华、徐阳)

42、建立政府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官惠林)

43、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反走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打私办;责任人:罗晓勤、周振南、贺中年)

4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黄锦华)

45、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陈进强)

八、加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方面

(一)督办项目:

46、启动金中小石校区、滨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工作,完成聿怀中学大洋校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金平区政府;责任人:黄晖阳、张胜光)

47、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改造完善,市中心医院门诊急诊综合楼改扩建,市卫生学校易地重建和市中医医院原址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陈俊凯)

48、申办第十四届省运会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责任人:蔡述彪)

49、完成40个社区4.08万户居民自来水直抄到户改造工作,实现用水同网同价。(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来水总公司;责任人:徐阳、陈映裕)

50、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责任人:刘小钢、郑镇青、朱家栋)

(二)督办专题:

51、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国资委;责任人:叶先华、李楚平)

52、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平等开放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责任人:王良源、官惠林、黄晖阳、陈俊凯)

53、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区县政府;责任人:黄晖阳、官惠林、各区县政府负责人)

54、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区(县)内定点医院即时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站建设,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责任人:陈俊凯、官惠林、王良源、各区县政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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