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北政发〔2015〕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报告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2015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各责任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全力解决好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意识,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科学合理安排任务,精心组织工作实施,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精神,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
《2015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对市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包括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做大做强三大千亿元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业态和增长点、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加快教育文化卫生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开展“美丽北海·生态乡村”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等12大类,共126项具体目标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已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并对每月的工作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要求,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承担的重点工作事项如期推进。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的责任事项落实负总责;各协同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确保时间节点
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是市政府对推进工作的一贯要求。各县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确保各项工作按节点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四、做好自查和督查
(一)各牵头责任单位每月组织对所牵头的责任事项进行自查,根据《2015年北海市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汇总工作事项进展情况,填报《2015年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下月2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分别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应的秘书科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电话:31862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应秘书科每月制作《2015年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重点工作进度一览表》(附件3),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月4日前将进度情况及领导意见反馈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重点工作全面汇总,并根据反馈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督查。
(三)市政府督查室、市绩效办、市固投办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重点工作事项落实情况,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题整改。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措施得力、群众满意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慵懒散拖,致使工作滞后或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由监察机关按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1.附件1: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四定任务安排表.xls
2.附件2:2015年完成情况自查表.xls
3.附件3:2015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重点工作进度表.xls
2015年4月2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