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66号
颁布日期:2012-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贵政办[2012]66号附件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03/23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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