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9号
颁布日期:2012-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政办〔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贵政办[2012]9号附件

http://www.gxgg.gov.cn/news/2012-01/224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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