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2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市政办〔2012〕187号
颁布日期:2012-09-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2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2012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

桂林市2012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方案

为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理念,促进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加快城市交通发展模式转变,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城市空气污染(尤其是PM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于2012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为促进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2〕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的,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和出行难问题,强化社会公众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的认识,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改善,提高空气质量,美化人居环境,加快桂林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步伐。

二、城市无车日活动时间

2012年9月22日7:00—19:00。

三、活动主题

2012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城市,绿色出行”,旨在突出强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既是城市政府的职责,也是城市居民的义务,需要城市政府和居民共同提高认识、采取行动,进一步改善绿色出行条件,更多地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四、活动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捷安特自行车俱乐部。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向市民发放公交乘车指南,市领导与市民试乘天然气公交车,自行车俱乐部各骑友环城骑行。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公交集团公司、桂林捷安特自行车俱乐部。

(二)9月21日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提倡采用自行车、步行、公共交通等绿色方式出行。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三)在无车日活动期间开展系列无车日宣传和报道,播放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跟踪报道当天活动情况。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桂林日报社、桂林电视台、桂林广播电台。

(四)印制城市无车日宣传资料,在无车日活动当天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无车日活动问卷调查。

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公司。

(五)划定中山中路(五美路口——十字街)路段区域为无小车区域,9月22日7∶00至19∶00,禁止机动车在无小车区域内行驶,只对行人、自行车、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等)以及消防车、急救车等特种车辆开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六)在无车日(9月22日)活动当天,试乘天然气公交车,体验新型能源公交车,优化调整运行部分公交线路,适当增加车辆发车密度一,保证市民公交出行便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公司。

(七)围绕“关爱城市,绿色出行”活动主题,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八)选择适当地点和方式对空气环境指标、交通技术指标和公交客流量等进行监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六、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桂林日报社、桂林电视台、桂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市各新闻媒体做好无车日活动期间系列宣传和报道,播放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2011版),并重点做好无车日当天的新闻跟踪报道工作。(相关宣传资料请自行到城市交通网站“无车日”栏目下载获取)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无车日启动仪式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市气象局:在9月21日当天向市民编辑和发送手机短信,提倡采用自行车、步行、公共交通等绿色方式出行。

(四)市教育局:围绕“关爱城市,绿色出行”活动主题,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

(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前发布交通管制通告;落实无小车区域的交通组织方案及管制,制定交通组织应急管理预案;负责启动仪式现场安全保卫及自行车俱乐部骑行线路的交通保障工作;在无车日活动前后和无车日当天,选择适当地点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等)进行监测和统计。

(六)市环保局:负责无车日当天设立环境指标监测点,监测相关环境指标,形成分析报告。

(七)公交集团公司:组织在公交车、公交电子站牌上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和宣传语;做好无车日当天的公交运营调度,适当增加车辆发车密度,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提前向市民公告,保证市民公交出行便利;安排志愿者在各公交站点负责“排队上车、礼貌让座”文明乘车和无车日活动主题宣传;承办启动仪式现场的搭台、布景、音响等工作;做好天然气公交车试乘的各项准备、运行工作;对无车日当天公交客流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和统计,对比活动前后的统计数据形成统计和分析结果。

(八)团市委:负责宣传资料的印制及发放,组织“无车日”活动调查问卷。(相关宣传资料请自行到城市交通网站“无车日”栏目下载获取)

(九)中心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无车日活动当天启动仪式的场地,并提供电源支持。

(十)市市政局:负责此次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和省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上报我市无车日活动方案、图文、视频材料及文字总结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负其责

举办城市无车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活动涉及政策指导、交通组织、媒体宣传、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等众多方面,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要抓好每一个细节,确保此项活动能圆满成功。

(二)严密组织,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应依据市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详细制定出实施方案。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落实,确保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期间,城区主要道路上的机动车辆明显减少,实现预期目标。要严密制定无车日活动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和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桂林日报社、桂林电视台、桂林广播电台及自治区驻桂林新闻媒体要配合主办单位,在无车日活动的前后一周时间内,加强城市无车日活动的宣传报道,报道的内容主要是活动的背景知识、意义、我市开展活动的具体部署以及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的远景展望。具体报道内容由各新闻媒体根据活动主题、活动宗旨自行确定,总体要求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绿色交通与健康和谐理念,树立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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