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发〔2013〕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

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职业教育改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时期深化职业教育攻坚五年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2〕9号)、《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教改〔2013〕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期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试点单位的通知》(桂教职成〔201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总揽全局,以推进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为抓手,树立开放兼容的思想,立足河池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和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城乡间、校际间不平衡的现实,把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调整职教资源布局、发挥教育扶贫富民功能等职业教育改革重点与我市深入实施“五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破解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县域学校办学能力弱的难题,盘活职业教育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服务能力较强、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工作目标

探索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1148工程”:成立一个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组建一所职业学校(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划分四个职业教育发展片区、实现八个统筹,构建河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15年,努力实现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当年初中毕业生达到35%以上,每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人数在15000人以上(包括成人在职学生)、在校生人数达到45000人以上,年培训农民工15000人次以上的目标。

三、试点内容

(一)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和规划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有效实现“八个统筹”的工作目标。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职能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具体负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日常工作。

(二)组建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

抓住广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的战略机遇,以市直学校——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为主体,整合巴马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组建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实行四块牌子(新成立的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对外保留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巴马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学校名称)、三个主要专业方向(养生旅游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综合技能培训)、一个法人、一个办学实体、一套人马的办学体制,学校隶属河池市教育局主管,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协管。办学模式上,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除自主办学外还要主动对接区内外高等院校或专业学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设立区内外高校巴马分校,提升办学能力和办学层次。

(三)划分四个职业教育发展片区。

1.划分片区。根据我市各中职学校的地域分布、办学能力及发展现状,划分为金城江中心片区、宜州片区、都安片区和巴马片区四个职业教育发展片区。实行分片发展,逐步形成以片区核心学校为承担全日制学生培养的主体,其余县级学校以综合性培训为主、各类学历为辅的格局。片区核心学校通过校际间的合作办学、对口帮扶,帮助薄弱学校建设1-2个骨干专业和提升组织培训业务能力,增强办学实力,辐射带动片区内薄弱学校共同发展,进而达到提升全市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目的。

2.确定片区内的核心学校。金城江中心片区以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立项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广西示范性中职学校)为核心,辐射带动环江、南丹、天峨三县职教中心(职校)发展;宜州片区以宜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广西示范性中职学校)为核心,辐射带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发展;都安片区以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广西示范性中职学校、广西示范特色中职学校)为核心,辐射带动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发展;巴马片区以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筹建)为核心,辐射带动东兰、凤山两县职教中心(职校)发展。

3.建立片区内学校合作办学、合理分工,对口帮扶、共同发展的关系。组织片区内学校在学校管理、学生培训、师资共享、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设备调剂使用、培训业务组织、校企合作、就业渠道建设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促进片区内学校“一体化”办学。

(四)实现八个统筹目标。

1.统筹招生送生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城乡联动、学校为主”的中职招送生工作机制。探索中职学校与初中学校共同开展初三阶段渗透职业教育机制。

2.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本辖区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规定的比例用于当地职业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

3.统筹重点专业设置。在四个片区中统筹规划重点专业发展,开设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的相关专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同时避免专业设置雷同、重复建设和学校之间的无序竞争。

4.统筹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片区校际间的师资共享、合理流动、携手共进的工作机制。建立教师培养长效机制,安排骨干教师到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提升业务素质;定期安排教师到强优企业的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掌握技术发展动向,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安排薄弱学校的教师到强优学校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跟班学习,切实掌握专业知识。

5.统筹课程体系建设。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开发课程体系的长效机制。依据各专业技术领域和岗位职业的要求,参照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岗位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课程体系,实现课程与岗位对接、教材与技能对接;开发与河池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特色校本教材,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根据不同类型学校以及不同学生的实际,适当调整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课时和课程的比例。

6.统筹各类培训项目。由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牵头,统筹人社、扶贫、农业、移民、商务等部门的培训项目和资金安排,在市、县(市、区)两级选择中职学校为主体组建各类培训中心,承接各部门的培训任务。以“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村,致富一方”为目标,以技能培训、智力扶贫为手段,充分发挥职教扶贫富民的功能作用,服务河池的开发扶贫攻坚工程。

7.统筹校企合作机制。建立校企合作、订单办学的人才培养机制,结合学校的骨干专业,探索引企(生产线)入校、产教融合的校企深度合作模式。

8.统筹就业体系建设。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科学、完善的就业体系。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下设学生就业(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委、扶贫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加强与区内外的强优企业的合作,建立校企合作、订单办学的人才培养机制,获得稳定、对口、优质的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毕业与上岗的“直通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1.成立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担任。

2.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具体工作由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承担,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3.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建立月、季度和年度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有关问题,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实施。

4.落实责任。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目标责任状,将推进“1148工程”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范畴。

(二)政策保障,经费到位。

1.制定《河池市人民政府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的工作方案,将建设“1148工程”的目标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投入我市各职业教育发展片区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地方资金配套。

3.编制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的专项办公经费,确保“1148工程”按计划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我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河池市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从2013年10月启动至2015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2月)

(一)成立领导机构,启动项目。

1.10月,成立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11月初,在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行项目启动仪式。

(二)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2013年12月底前,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及办公室,落实该机构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1148工程”的各项具体实施方案。

(三)启动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的筹建工作。

2013年12月底,出台组建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实施方案;任命该校的领导班子,制定市县职校整合方案,开始进行审计、核编等筹建工作。

(四)制定四个片区合作办学的实施方案,开展八个统筹工作。

2013年12月底前,召开四个片区工作协调会议,组织制定各片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4年底)

(一)实施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筹建工作。

1.2014年4月前,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挂牌成立,机构设置设岗、人员定编、干部职工实行竞聘上岗。

2.2014年上半年,做好养生旅游专业的基础建设项目规划、师资引进和教师转岗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对接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旅游学校等高等院校或专业学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加快推进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秋季招生准备工作。

3.加强硬件建设,主动争取和承接自治区教育厅、扶贫办、人社厅、旅游局等自治区有关厅局教育扶贫、旅游扶贫的项目、资金支持,计划兴建一栋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养生旅游综合实训楼,增添相关的设施设备,夯实发展基础。

4.2014年下半年,开始秋季学期招生,当年计划招全日制学生200人;组织养生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业务,走长短结合的办学道路。

(二)推进四个职业教育发展片区学校合作办学。

1.金城江中心片区。由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为牵头单位,重点建设汽车应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财经商务、学前教育等专业,联合环江、南丹、天峨等县职校,共同制定合作办学协议,重点推进初三学生分流、中职招生送生、加快和完成“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探索校企合作、搭建就业平台等方面工作,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实力,实现当年招生2500人以上(全日制学生,下同)、在校生达7000人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

2.宜州片区。由宜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为牵头单位,重点建设中餐烹饪专业、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丝绸工艺与管理等专业,联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制定合作办学协议,重点推进初三学生分流、中职招生送生、统筹各项培训项目、加快建设广西示范特色中职学校步伐、探索校企合作、搭建就业平台等方面工作,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实力,实现当年招生900人以上、在校生达2300人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

3.都安片区。由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为牵头单位,重点建设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化、现代农业技术等专业,联合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制定合作办学协议,重点推进初三学生分流、中职招生送生、统筹各项培训项目、加快建设广西示范特色中职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建设步伐、探索校企合作、搭建就业平台等方面工作,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实力,实现当年招生1000人以上、在校生达2500人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

4.巴马片区

由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为牵头单位,重点建设养生旅游相关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其中:养生旅游相关专业年招生200人以上,学前教育专业500人以上。联合东兰、凤山两县职校,共同制定合作办学协议,重点推进初三学生分流、中职招生送生、搭建就业平台等方面工作,逐步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实力,把学校办成自治区级合格学校,实现当年招生700人以上、在校生达1200人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

(三)2014年底,召开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试点工作年度会议,向自治区教育厅上报试点工作阶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提升完善阶段(2015年1月-2015年底)

(一)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完善河池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的体制、机制建设,实现职能具体化,机构实体化,提高职业教育的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年中职学校招生人数在15000人以上(包括成人在职学生)、在校生人数达到45000人以上,年培训农民工15000人次以上的目标,推进全市城乡中职学校的办学能力有质的提升。

(二)完成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组建工作。

2015年底,完成所有的项目建设,学校的生均校舍面积、生师比、设备价值、图书等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级合格学校的标准。

(三)逐步完善以片区为主体,城乡和校际间“资源共享、密切协同、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

1.金城江中心片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联合环江、南丹、天峨等县职校,共同完善初三分流及招送生办法,实现当年招生7500人以上、在校生达8000人、培训农民工5000人次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帮助环江、南丹、天峨等县职校增强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能力,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农民工培训后的转移就业服务能力,三县职校完成农民工培训1500人次以上。

2.宜州片区。宜州市职业教育中心联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共同做好片区内的初三分流和招送生工作,实现当年招生1000人以上、在校生达2400人以上、培训农民工2000人次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帮助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增强组织农民工培训业务的能力,培训农民工300人次以上。

3.都安片区。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联合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重点推进初三学生分流、中职招生送生、统筹各项培训项目,实现当年招生1100人以上、在校生达2800人以上、培训农民工2000人次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帮助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增强组织农民工培训业务的能力,培训农民工300人次以上。

4.巴马片区。河池巴马养生旅游学校联合东兰、凤山两县职校,重点推进初三学生分流、中职招生送生工作,实现当年招生800人以上、在校生达1600人、综合培训2000人次以上以上规模的办学目标;帮助东兰、凤山两县职校增强组织农民工培训业务的能力,两县完成农民工培训1000人次以上。

(四)实现统筹招生送生工作、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专业设置、统筹教师队伍建设、统筹课程体系建设、统筹各类培训项目、统筹校企合作机制、统筹就业体系建设的八个统筹目标。

(五)2015年底,召开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试点工作总结会,审定河池市人民政府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结题报告,并于次年初向自治区教育厅上报结题报告。

附件: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成员单位及工

作职责

附件

河池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试点工作

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1.市委组织部职责:选拔配备相关学校的领导干部。

2.市委宣传部职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我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3.市教育局职责:负责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工作;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编制试点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配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指导中职学校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业主争取国家专项资金。

5.市财政局职责: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关于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的各项财政政策,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会同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为中职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师提供政策渠道;为中职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服务。

7.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按照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标准核定中等职业学校的编制,并配合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配备工作。

8.市国土资源局职责: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将职业教育发展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用地需要;督促各县(市、区)用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中职学校扩建、新建用地,并优先审批。

9.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责:支持和引导中职学校主动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协调企业加强与中职学校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校企互相促进、共赢发展的目标。

10.市旅游局职责:支持职业教育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协调旅游学校与景区、景点、旅游服务机构共建实习育才基地;指导旅游学校或相关学校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年审工作,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旅游产业发展。

11.市审计局职责:根据国家审计法,负责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职业教育经费按规定到位并依法投入、规范使用和管理,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

12.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职责:发挥我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牵头单位的作用,完成“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任务,增强引领城乡职业学校共同发展的能力,带动我市薄弱中职学校实现共同发展。

13.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负责落实本县域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试点任务,协助理顺城乡合作办学关系,落实经费投入、绩效考评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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