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3〕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河池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推动《规划》的实施,建立健全我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平台,打造安全、便捷、高效“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科学管理、创新发展、注重安全的原则,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按照《规划》要求,基本完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作用明显增强,满足全市“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需要。

──搭建覆盖全市的“一服务两公开”基础网络平台,逐步建成数据中心。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一服务两公开”网络体系,实现各地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逐步建设数据中心,加强信息安全,为全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全市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应用软件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标准框架体系,基本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构建统一共享、多网融合的软件应用系统、远程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和决策参考分析系统,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创新。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政务服务网站、有线电视发布平台,为群众提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信息。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一服务两公开”中的应用,探索建设政务服务“一卡通”,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网络平台改造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完善政务服务专网。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升级全市政务服务专网带宽,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之间高速互联互通,并与全市政府专网互为备份。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电子政务外网纵向骨干网和横向城域网,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和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等凡属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范畴的业务应用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支撑,满足全市“一服务两公开”业务需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

3.建设数据中心。通过整合、扩展和完善,建立全市“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实时备份,为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和决策分析提供有力保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逐步建立服务于本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中心。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软件平台和应用系统项目。

1.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行政职权)系统。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并与绩效考评、并联审批、网上预审等系统有机融合。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和建设全市统一行政审批目录标准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将应用范围向行政职权的多个领域延伸。优化电子监察功能,实现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电子监察。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职权,实现全市政务服务均等化、无差异化以及办理流程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2.建设全市政府网站群。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政民互动等功能,积极拓展网络问政、网络微博等在线评议、在线访谈、民意征集、政民互动的新媒体形式。有条件的,可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整体联动。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应用功能和应用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和绩效考评系统,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河池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延伸应用。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4.建设“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基于云计算虚拟化技术的“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将强农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新农合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纳入“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统一监管,并实现与全市“一服务两公开”各级各部门应用系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整体联动,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电子联网的政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5.搭建全市“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平台。按照自治区统一编制的“一服务两公开”编码规则和数据交换规范,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逐步实现与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动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6.建设领导决策参考分析系统。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研发专门的决策参考分析软件,运用软件抓取相关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实现对全市“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等提供决策支持,有效推动全市“一服务两公开”科学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三)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项目。

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推广广电网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中的运用,依托市广电数字电视系统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整合全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资源,建立面向全市所有数字电视用户的“一服务两公开”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信息。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四)“一服务两公开”专项系统建设项目。

1.互动式投资资讯平台。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招商、投资等政务服务资源优势,建设互动式投资咨询平台(包括内容管理系统、在线互动系统、在线咨询系统、商机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论坛系统等),向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系统、专业的政务咨询、投资资讯、商机配对、信息交流等投资服务。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投资促进局,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2.招商项目资源信息系统。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整合全市项目资源,对全市的招商项目资源统一建立项目数据库、政策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开发全市招商项目信息系统、内容管理系统、招商项目查询系统及数据交换系统等,实现统一发布、查询和资源共享,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投资促进局,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3.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管理平台。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建立全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管理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并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平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4.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系统。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建设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系统,实现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全程动态监督,保障资金及时规范拨付,有效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5.住房保障信息化系统。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以规划建设用地供给信息监测为基础,整合房屋权属信息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重点建设全市城镇住房信息化工程系统,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和质量安全监管、住房配给信息、互助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监控以及投资性住房需求的监测。推进住房保障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业务管理,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政务公开和信息支持,增强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五)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项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项目的需求分析报告和建设方案中同步落实等级保护要求,制定实施与业务应用紧密结合、技术上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方案,并配套相关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全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同时,推广电子政务数字认证技术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确保业务应用和网络运行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相关单位。

(六)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套建设信息化设施项目。

“十二五”期间新建或扩建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要统筹考虑其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以及联网核查、绩效考评、效能监察等功能。同时,要按照信息化设施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不断完善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系统、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等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进物联网技术在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设施中的建设与应用。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3年4月底前)。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工作部署,落实目标责任。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需求分析,编写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认真研究、加强沟通,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要求。各项目牵头单位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项目建设阶段(2013年-2015年)。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工作落实。每年年末,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当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项目验收总结评价阶段(2016年)。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果、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市“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整理本方案实施情况,编制形成“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实施总结评价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议,对各级各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开展相关表彰奖励活动,同时提出“十三五”我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措施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对“一服务两公开”的支撑作用,全面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组织、推进、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组织、推进、协调和指导工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负责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应部门联系沟通,同时指导下级部门开展“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各项目牵头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整合现有资源,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按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流程,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通报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衔接有关建设事项,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障项目资金。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项目牵头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别是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各级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同建设的良好局面,确保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按照电子政务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建设基本经费,运行维护资金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预算,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督查考评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培训考核常态化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技术过硬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队伍,确保本级本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督考评机制,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科学确定考评内容和指标体系,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内部刊物、简报等载体,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交流工作体会,为全市“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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