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2〕232号
颁布日期:2012-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7日

河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8号)和《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实现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十二五”期间目标

到2015年,公民科学素质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提高,公共科普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持续提高。“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人群为重点,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比2010年明显提高,力争接近或达到2015年广西的平均水平。

——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建设有新突破。逐步完善资源共享机制,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的经费投入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基本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不断创新科普工作方式手段,提高科普工作效率。

——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有新成效。继续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经济、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婚育新风、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有新发展。通过各种形式,使群众科普活动参与率进一步提高,对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有进一步的认知,进一步树立科学生活理念。对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推广生产新技术、职业新技能、科技新成果和科学新理念,农林渔业生产者普遍掌握2—3门以上适用技术,初步形成产业经营思想和意识,城乡富余劳动者普遍得到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思维和生活能力。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有新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利用大众传媒、科普基础设施传播普及科技知识的力度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与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建设有新完善。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确保《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人社局、环保局、文广局、卫生局、妇联、科协、地震局、气象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人社局、科协。

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林业局、扶贫办、农机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局、文广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总工会、安全监管局。

参加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卫生局、文广局、妇联、科协,团市委。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妇联、科协,团市委。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科协、妇联、住建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卫生局、文广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

(六)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局、总工会、妇联、科协,团市委。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科技局、市政管理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工信委、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文广局、总工会、妇联、科协,团市委。

(九)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

参加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市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妇联。

(十)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科协、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工信委、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十一)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参加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社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工信委、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十二)保障措施(政策法规、经费投入、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科协。

参加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科协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扶贫办、文广局、环保局、住建局、市政局、安全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气象局、地震局、科协等相关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分管负责人兼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工作制度。

——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度,研究制定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工作开展,协调解决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有关问题。

——发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筹备《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会议,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各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经费投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督促检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各成员单位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有益经验,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四、工作进度

2011年—2012年6月: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牵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制定12项任务的“2011-2015年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

——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纳入当地“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十二五”时期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

——做好“十二五”时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召开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实施动员大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年度工作主题,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

2012年7月—2014年:

——继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提供保障。

——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等5项主要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等5项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关解决措施。

——总结经验,监测评估,开展中期督查,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2015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组织开展督查。

——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附件:河池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

年)目标责任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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