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钦政办〔2009〕4号
颁布日期:2009-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钦政办〔200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目前已进入冬季,天气转冷,风干物燥,全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各类火灾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性急剧增加。随着春节的临近,各类庆祝活动场次多,人员流动加快,货物运输繁忙,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的集中高发期,防火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全市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领导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全力稳定火灾形势,为人民群众平安过冬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明确任务,强力推进各项冬季防火措施的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尽快召开会议,对辖区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将冬季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文化、商务、旅游、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医院完善疏散措施;民政部门要落实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严防亡人火灾发生;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适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火灾高发区域、场所开展集中检查治理,全力遏制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冬季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亡人火灾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城、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对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要加大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检查工作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不留死角和空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把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整改;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五个一律”的要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四、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地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致灾因素增加,加上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落后,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火灾呈上升趋势,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区、镇政府、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农村实际,通过召开干部大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依托普法教育、文明村镇创建、新农村建设等载体,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电影、广播、宣传栏、授课等形式,传播防火知识。同时,各镇政府和派出所要及时组织对驻村单位、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规范村民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全力减少农村火灾发生。

五、创新载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县区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迅速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一是借新修订的《消防法》颁布机会,广泛开展新《消防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消防法》深入人心,推动各行各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严格守法,自觉做好消防工作。二是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逃生自救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积极组织消防志愿者服务。要及时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发动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农村,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营造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服务工作的高潮,不断推动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

六、加强战备,积极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准备

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和各专职、义务消防队伍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冬季消防业务大练兵,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按照“五个第一”(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灭火)行动要则,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技术装备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消防部队装备条件,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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