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天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加挂贵州航天技师学院牌子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以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天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加挂贵州航天技师学院牌子的批复

黔府函〔2014〕149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成立贵州航天技师学院的请示》(黔人社呈〔2014〕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以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天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加挂贵州航天技师学院牌子。学院隶属关系、机构编制事项及经费拨付渠道不变。学院成立后,与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天高级技工学校)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二、你厅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O六一基地要加强对贵州航天技师学院办学的管理,指导学院科学制定实施发展规划,省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贵州航天技师学院的教学及相关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贵州航天技师学院要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总纲,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深入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认真做好校园、师资、专业的规划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部管理,深化校企合作,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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