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批准实施毕节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文号:毕署通〔2010〕27号
颁布日期:2010-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批准实施毕节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的通知

毕署通〔2010〕2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已通过国家和省级专家评审,经2010年8月26日行署专员办公会研究,同意批准实施该《总规(修编)》。地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总规(修编)》实施工作,扎实推进毕节试验区旅游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全区旅游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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