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南府办发〔2013〕66号
颁布日期:2013-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7月印发的《黔南州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黔南府办发〔2011〕82号)文件同时废止。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黔南州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为使州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省政府对应急值守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值守和带班

(一)实行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度。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实行工作日、双休日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政府应急办)负责政务总值班。值班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应急办同志轮流承担,设主班、副班各1人。

(二)实行州政府领导带班制度。州政府领导法定节假日24小时带班,由副州长轮流承担,并由1位值班副秘书长协助带班。州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领导带班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同志工作实际拟定法定节假日带班安排表,呈秘书长审批后印发,并按要求报省政府办公厅、州委办公室。

(三)实行州政府应急办主任(秘书长)总值班制度。州政府秘书长、州政府应急办主任实行常年24小时总值班,州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协助主任常年24小时带班。

二、应急值守和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政务总值班职责

负责收集汇总政务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掌握和报告州内重要政务工作和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动态,确保州政府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厅局和各市(州)政府联络畅通,州内各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令畅通。履行政务总值班岗位职责,督促落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紧急重要事项。

(二)州政府带班领导职责

带班副州长:负责协调处理带班期间州政府的紧急重要事务,协助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置带班期间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

值班副秘书长:负责协助带班副州长处理带班期间州政府的紧急重要事务;协助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处理带班期间州政府办公室的紧急重要事务,审核、签发报省信息。

(三)州政府应急办主任(秘书长)、专职副主任职责

总值班秘书长:负责协调处理州政府的紧急重要事务,协助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签发报省信息。

协助值班专职副主任:负责安排部署政务总值班工作,处理值班期间政务值守日常事务,做好政务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督促值守人员履行应急值守职能。协助处理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的紧急重要事项。

三、值守人员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值守人员要熟悉岗位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处理问题认真细致、及时准确、注重质量、讲求效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值守工作任务。

(二)交接班要求。值守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制度,交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对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进行交接,接班人员要认真查看《值班日志》记录,询问了解未尽事宜,并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三)记录和报告。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与上、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通信联络畅通,认真做好电话记录;负责接收处理各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向州政府报送的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并报告有关领导,落实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并及时反馈情况;负责处理值守期间紧急重要公文和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及时收集、整理值班期间的工作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确保齐全完整、安全保密。

四、应急值守工作规范

(一)值守信息处理。信息处理应遵循分级呈报、及时准确、高效处置、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州应急办(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和汇总各级、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对达到上报标准的重大、敏感信息,值班人员应及时与州委办公室信息科、州公安局以及相关部门沟通,互通信息。

1.未达报省标准。突发事件信息未达报省标准,但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值守人员及时与事发地沟通,并及时拟办《应急信息专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副州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专职副主任阅示;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政务信息、重要舆情信息、气象信息,由州政府应急办按《值班快报》要求筛选后编辑印发。

2.达到报省标准。突发事件信息已达到报省标准的,值守人员应即时报告州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提出处置建议后,立即报告分管副州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值班领导,并及时将领导批示转相关县市政府或部门,同时将落实情况反馈州政府领导,紧急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向州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接报突发事件信息10分钟以内必须报告州领导,突发事件事发后2小时以内必须首报省政府,紧急情况下,可先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方式上报。

3.信息审签。按规定需向省政府报告的信息,由值班人员负责整理、编辑,送州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行文把关后,由总值班秘书长或值班副秘书长签发。不涉及维稳的事故、灾害等信息报值班副秘书长签发;群体性事件、涉及全局的重大信息,报州政府秘书长签发,按照省统一格式上报,同时抄送州委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4.基本要素。对信息要素不全或多家报送同一信息内容不一致的,值班人员要及时与信息报送单位和责任报送单位核实,再按上述程序报告。

(二)公文、信函、传真办理。州政府办公室各值守人员在非工作日收到的呈送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的公文、信函、传真,交文书科统一分类登记后,转相关科(室)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运转和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急件”、“特急件”处理。各值守人员在非工作日收到的“急件”、“特急件”按照州政府办公室紧急公文办理的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或州政府领导同志的秘书及时处理。

(四)值班日志记录和管理。《值班日志》是应急值守常态和非常态工作记录,是体现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重要依据。值守人员要将值守期间处理的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处置要按时间顺序完整、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日志》的检查、保管及存档工作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

(五)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处理资料归档。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形成的专报信息、领导的批示、指示、督办通知、落实情况等原始文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归档件、信息、资料齐全完整,能客观真实反映突发事件处置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保管和查阅。归档的文件、信息、资料保存期限为短期。达到保存期限经鉴别不具有保存价值的,报州政府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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