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2]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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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2]10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三亚市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为促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广节能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水平,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表率。
二、主要节能目标和指标
(一)节能目标
1、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培训,规范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参加科技活动月,做好节能宣传工作。通过科技活动月,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服务,让科技创新支撑起节能工作的发展,让每个干部职工树立起“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经济意识、观念和消费方式,倡导从我做起,从工作、生活的点滴做起,创建节约型机关,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改造。
3、配合市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公共机构全员节能意识。
4、加大推广节水器具应用。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相当大比例,是节能用水的重点领域。今年要继续加强公共机构现有节水器具的节水改造,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器的应用,同时,进一步完善用水计量制度,实现用水分户计量。
5、完成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监测平台建设工程。在政府机关和教、科、文、卫等行业的重点耗能系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对用能情况做出经济和技术评价,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建设能耗监测平台,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用能浪费现象。在全市各公共机构大力推进能源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一办、市政府二办三大办公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单位建设能耗监测平台。
6、全面推广全市公共机构绿色照明工程项目。据统计,照明系统用电约占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10%,用高效节能荧光灯替代普通荧光灯可节电30~40%,用电子镇流器替代传统电感镇流器可节电20~30%。积极利用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的契机,结合我市节能灯推广情况,在全市所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继续开展太阳能景观灯、路灯、球场灯的推广示范工作。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灯改造70%的工作。并且完成市直机关三大办公区LED节能灯改造。
7、零待机能耗计划。目前,我市公共机构特别是行政机关办公设备不断增加,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的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要通过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标准,采用先进的电源管理技术,大力推广节能插座,有效降低待机能耗。
(二)节能指标
以2011年为基数,2012年公共机构能耗各项指标下降5%。
三、保障措施
(一)要抓好市“十二五”节能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
各公共机构应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搞好调研和统计分析,科学地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十二五”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分解任务指标,有针对性进行节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指标予以层层分解下达,逐级抓好落实,确保实现“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二)建立节能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新技术示范和推广
根据公共机构特点,建立科学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技术、产品推进目录,积极支持国有自主产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产品。对示范性使用强、效果佳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在节能重点工程中优先示范应用。加强信息技术与传统节能技术融合,推广适用节能解决方案。深化节能采购制度,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中的比重。
(三)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教育
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利用公共宣传栏、印发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节约资源相关知识,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让节约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能源短缺体验活动,促使大家增强忧患意识、节俭意识,更好地起到珍惜能源、节约能源、管好能源的带头作用,共同推动节约型机关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要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工作
要继续开展好公共机构的节电、节水、节气、节油、节办公耗材等“五节”活动,加快淘汰高耗能的用电、用水、用气设备,推广使用节电、节水、节气设备,切实解决长流水、长明灯、长待电等能源问题;强化公车日常节油管理,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逐步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超使用年限、超排量”公务用车,优先选用节能、低耗型绿色环保车辆,节约办公用品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采购,充分使用网络办文、减少低质文件的印发,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继续加大对既有非节能办公建筑的改造,大力推广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努力创造节能、环保、低碳的办公生活环境。
(五)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规模,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尽量争取中央与地方财政节能减排补贴资金,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持续深入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善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留成激励措施,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扶持带动一批专门为公共机构服务的节能服务机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制度标准,强化统计监督,实施节能改造;要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按年度逐级分解落实节能目标任务,把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同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节能工作量化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加大依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完不成节能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通过扎实有效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十二五”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
四、时间安排
(一)4月份,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培训。
(二)5—6月份,参加科技活动月,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三)6月底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器的应用。
(四)6月底完成喷雾降温一体机示范工程。
(五)8月份,完成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监测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
(六)10月份,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
(七)11月份,完成市直机关三大办公楼LED灯应用工作。
(八)12月份,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灯改造70%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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