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精神,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鼓励创新创业、加快孵化转化、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实力和发展活力,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跨越发展:

群体规模明显扩大。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7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80家,年销售总收入达到700亿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35家,年销售3亿元以上的达到27家。

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2.5%,科技人员的比例达到25%以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达到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不低于17%。年专利申请量5件以上的企业达到50家。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丝网、玻璃钢等传统特色产业,建成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辅导基地达到10家,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达到12家。

三、重点举措

1、全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年从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40家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列入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扶持目录,一企一策,实施科技、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聚焦,推动其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开发,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2、全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到2017年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其中省级孵化器达到6家。对经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市国土部门安排不少于50亩土地指标,专门用于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不少于300亩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3、全力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资助企业加快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4、全力引进创新型人才。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的高科技人才可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企业引进的科研、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中高端人才,市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衡水籍一本大学以上的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自主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每年以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为标准,市县财政给予奖励。

5、全力推进风险投资机构建设。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阶段参股的方式发挥杠杆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市科技局、金融办认定后给予奖励。

6、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从明年起列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对于建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辅导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转化的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经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市财政按其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最低不少于50万元。对于建成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以及新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市财政予以补助,最低不少于10万元。对于获授权发明专利、国家重点新产品的企业,市财政予以奖励,每项不低于5万元。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并可以股份形式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和人员。

7、强化工作推动。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考核体系,列入县市区政府主要工作考核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附件:1、各县市区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计划任务分解表

2、各县市区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计划任务分解表

2013年12月4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计划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到2015年底

到2017年

科技型中小

企业数量

其中:规模

以上数量

科技型中小

企业数量

其中:规模

以上数量

1

桃城区

256

9

362

24

2

冀州

154

6

219

15

3

枣强

151

6

214

14

4

武邑

64

3

96

6

5

深州

133

4

189

13

6

武强

90

3

128

9

7

饶阳

107

4

151

10

8

安平

331

12

470

31

9

故城

159

6

226

15

10

景县

145

6

205

14

11

阜城

86

3

122

8

12

工业

新区

193

7

272

18

13

滨湖

新区

31

1

46

3

合计

1900

70

2700

180

附件2:

各县市区发展科技小巨人计划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到2015年底

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数

到2017年

科技小巨人企业数

年销售收入

1亿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

3亿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

1亿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

3亿元以上

1

桃城区

8

1

21

5

2

冀州

5

1

11

2

3

枣强

4

1

11

2

4

武邑

2

1

4

1

5

深州

4

1

9

2

6

武强

3

1

6

1

7

饶阳

3

0

7

1

8

安平

8

1

22

3

9

故城

4

1

10

2

10

景县

4

1

11

2

11

阜城

2

1

5

1

12

工业

新区

7

1

16

4

13

滨湖

新区

1

0

2

1

合计

55

11

13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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