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衡政办函〔2013〕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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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市区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桃城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制定了《衡水市市区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9月24日
衡水市市区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治理
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我市《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切实解决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显著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按照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及餐饮业油烟进行强制性整治,使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市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治理范围
城市建成区内所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和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
三、工作要求
市区燃煤锅炉及餐饮业油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着眼近期、兼顾长远、多措并举、阶段实施、逐年改善”的原则,分步实施。
(一)建成区内燃煤锅炉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实现城市建成区“无煤区”、“无烟区”。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改用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新建供热设施必须采用清洁能源,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洗浴业、餐饮业等商业服务功能燃煤锅炉、燃煤大灶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其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暂无法实施的,必须在2015年底前完成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全部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二)建成区内所有涉及油烟排放的餐饮单位要全部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2013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三个大气监测点位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所有餐饮经营场所的整改工作;2013年之前完成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整改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经营单位;2015年之前市区所有餐饮业经营单位全部完成。
四、主要单位职责分工
市直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燃煤锅炉及油烟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桃城区政府、工业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分别负责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及餐饮业燃煤大灶和油烟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市燃煤锅炉及餐饮业燃煤大灶和油烟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加强城市建成区内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督办燃煤锅炉及餐饮业燃煤大灶和油烟综合整治工作。对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对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处罚款。
市教育局:组织部署城市建成区内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学校燃煤锅炉及餐饮业燃煤大灶和油烟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市国资委:组织部署该部门下属企业的燃煤设施综合整治工作。
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组织谋划、负责落实集中供热、供气管网的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协调保障天然气、液化气供应,确保用户管网对接工程。
市工商局:严格餐饮服务业、洗浴业的审批制度;加强执法,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市商务局:加强对宾馆、饭店等服务行业的燃煤大灶的审批、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的压力安全监察、技术检验工作,对超过规定期限的承压燃煤设施停止检验,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市供电公司: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停止供电。
市公安局:主动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制止和处理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对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对执法人员和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伤害的,要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起诉。
市文广新局、市日报社:建立舆论监督机制,营造大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舆论氛围,定期向社会公布燃煤锅炉、大灶油烟大气污染整治进度情况,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市监察局:启动问责机制,对燃煤锅炉及餐饮业燃煤大灶和油烟大气污染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人民法院:负责专项治理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的审理,并及时履行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和执行义务。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衡水市燃煤锅炉及油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凤国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勇、市环保局局长吕松印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电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桃城区政府、工业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吕松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燃煤锅炉及餐饮业大灶油烟整治工作的组织、调度、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燃煤锅炉及餐饮业大灶油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和桃城区政府、工业新区管委会等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法,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实施强制关闭;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条例》等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治理和治理不达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或者停止使用。
(三)今后衡水市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审批和建设各类原煤散烧的燃煤设施。所有餐饮业、服务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增上油烟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凡是违法建设的,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要实行挂牌督办。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各级各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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