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6〕15号
颁布日期:2016-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政办〔201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6〕9号)精神,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中涉及我市的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于2016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就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加强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调整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为稳定增长、提质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1.以民生消费为导向促进消费品工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壮大提升纺织、服装、鞋帽、家电、家具、厨卫、首饰、生活快消品、时尚用品及家装建材等产业,大力发展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支柱服务业转型升级;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打造郑汴洛焦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积极培育伏牛山、太行山、桐柏—大别山、沿黄生态旅游发展区和都市休闲旅游发展区,建设精品线路,优化景区环境,严格质量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业加快发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局、体育局、工商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以去库存、促消费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促进新市民在城镇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公租房新增需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解决。防控商业地产风险。鼓励房地产企业跨界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建筑业整体水平。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积金中心、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推动供给侧结构调整工作。一是分类施策,支持各类困难企业分兵突围。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的企业,鼓励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妥善安置员工、处置债务,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的企业,推动提标改造、优化升级;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继续予以支持。二是多措并举,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电力价格等政策,制定出台我省降低企业交易、人工、物流、财务等成本和税费负担的政策措施。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实现降成本、增效益。三是强化服务,创新政府支持方式。继续开展银企、产销、用工、产学研对接,重点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运用基金参与、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领军企业发展和优质项目建设。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对创新创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国资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安阳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继续挖掘需求潜力。实施“1816”投资促进计划,在10大领域实施80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6万亿元;加快推进列入国家11项重大工程包的项目建设,启动一批“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实施新兴热点消费促进工程,努力提升教育培训、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能力,大力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电子商务、智能家居等信息消费,落实好皮卡等轻型货车下乡政策;争取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大消费信贷,改善消费环境。引进外向型项目,培育出口基地和外向型产业集群;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其他需求旺盛产品进口。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快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强化新型城镇化带动,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区域发展协同。

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出台县级以上城市落户措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6.促进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坚持中心带动、向心发展、错位发展和互动发展,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着力构建“一极三圈八轴带”发展格局,不断提升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优势。支持郑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商都,打造全国区域性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推动开封建设新兴副中心城市。促进周边城市与郑州都市区融合对接,构建组合型大都市地区。建设开港经济带、郑汴产学研结合示范带、沿黄生态带,打造郑汴一体化升级版。支持洛阳、开封、新乡、许昌、漯河等产业基础和配套条件较好的市,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提质发展;支持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资源型工业比重较高的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接续替代产业,重点推进转型发展;支持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农业比重大的市,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努力实现跨越发展。鼓励省际城市提升综合承载功能、产业发展水平和交通通达能力,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吸引力。支持省直管县(市)加快建设地区副中心城市。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和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快解决“城市病”,增强城市宜居性。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启动省域城镇体系空间规划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约束和指导。推进智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垃圾处理和公厕建设、供暖工程、生活饮水提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扩容、排水排涝和雨污分流、管道燃气延伸等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和停车场建设。改进城市管理,启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城市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建设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集约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8.提高粮食产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大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新建高标准粮田700万亩。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完成10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年度任务,基本建成8个抗旱应急水源小水库和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引提调工程。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农科院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质量、效益和安全水平。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持续提升果蔬、花卉苗木、生猪、家禽、肉牛肉羊、奶业等集群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畜牧业渔业转型升级。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启动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集群和乡村特色经济园区。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畜牧局、林业局、供销社、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0.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探索不同层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有效方式。抓好农垦、国有林场、集体林权、供销社等改革。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农信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成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畅通工程,新建改建1.3万公里。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村村通自来水。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环卫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工程,探索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工作。

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移民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开放带动,增强内外联动发展能力。适应开放新形势,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12.持续优化开放环境。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外商投诉权益保护机制,推动招商由主要靠优惠政策向主要靠优质综合服务转变。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大通关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申建河南自贸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集中查验场所。加快建设郑州航空、铁路国际枢纽口岸,创新发展郑州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积极申建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和进境植物种苗等指定口岸,建成进境粮食口岸,推动汽车整车、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活牛等指定口岸协调联动,发展口岸经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阳海关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美丽河南。坚持治、防、管一体抓,继续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保护“绿水青山”,创造“金山银山”。

13.以解决大气和水污染为重点实施有效治理。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和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发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安排10亿元雾霾治理资金,支持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技术改造等重点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遏制雾霾天气频发态势,力争郑州等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消除黑臭河。加强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4.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狠抓源头预防。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静脉产业园建设,开展低碳城市和园区试点,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实施工业余热暖民工程和节能节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和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沿线等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由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南水北调办、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5.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怠政失职。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机制。开展环保综合督查和重点领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环保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由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财政局、南水北调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保障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以实施重点民生工程为抓手,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促进就业和居民增收。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妥善解决化解过剩产能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稳定扩大就业。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持续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收入。多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7.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支付比例,加快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规划和部署,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探索建立城乡大病保险对贫困对象、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倾斜机制。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均4000元和3000元。棚户区改造开工36万套。发展红十字事业,鼓励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全部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慈善总会、残联、妇联、红十字会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8.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优化布局、提高质量、解决教育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快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作,启动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推进品牌示范和特色职业院校及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调整中职学校布局,省属高职高专生均拨款标准再提高800元。加强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高校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创建一流大学,推进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省属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再提高400元。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完善助学体系,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努力让河南学子接受优质教育。

由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9.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布局不均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不足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有序扩大县域医疗联合试点范围,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继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促进分级诊疗。建成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主体工程、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加快中美(河南)荷美尔肿瘤研究院建设,打造服务河南、惠及周边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身心更健康。

由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体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0.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反恐怖工作和打击犯罪机制,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服务、帮扶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改进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社区建设,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服务试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人们远离非法集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分类处置和依法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综治办、维稳办、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处置办、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1.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驻豫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持续开展双拥工作,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外事、侨务、港澳、对台工作。加强民族宗教、统计、参事、史志、文史、档案、地震、测绘、对口援疆等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防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市政府外侨办、民宗委、统计局、史志办、档案局、地震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建设廉洁高效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2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加强和改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开“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把该管的管好;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政府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启动“七五”普法。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由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4.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双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实话、察实情、出实招。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公务人员素质能力。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督促引导各级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全面覆盖的督查机制,坚决遏制“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现象,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5.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规政纪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规定,推动监察和审计全覆盖,强化巡视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反腐惩恶,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由市监察局、审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联系人:贺杰

电话:2550976

市政府督查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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