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3〕12号
颁布日期:2013-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群众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豫政办〔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以争创各级各类体育产业基地为引领,努力打造航空运动之都,着力培育户外休闲运动特色产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积极引进品牌体育赛事,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逐步建成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产业体系,努力使体育产业成为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使特色体育成为我市重要城市名片。

(二)发展目标

用3至5年时间,使我市体育产业总量初具规模,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地位提升,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明显提高;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建成1—3个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2—5个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航空产业园区为重点的体育产业园区,培育建设户外休闲运动产业示范区(带);加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大力发展体育彩票业;形成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体育产业重点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企业和体育休闲场所;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管理规范,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使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业较快发展;形成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三)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统筹全市体育产业优势资源,科学规划,逐步形成我市“蓝天、绿地”特色体育产业格局,促进资金、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强力打造航空运动体育产业,依托现有机场及豫东北机场,高标准规划建设航空运动主题公园和航空产业园区,加快建设林滤山国际滑翔基地,发展“蓝天体育产业”;规划建设户外休闲特色体育产业示范区(带),重点培育以登山、攀岩、山地自行车、定向越野、丛林穿越等项目为主,辐射华北地区及中原地区的的“林滤山峡谷运动基地”和以北欧徒步、慢跑、暴走等项目为主的“洹河休闲运动带”,辅以体育公园建设,发展“绿地体育产业”;规划建设安阳市体育产业园区,重点引进、培育“蓝天、绿地”特色体育产业带动的通用航空、航模、户外体育用品、服装生产制造、健身休闲等产业,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培育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安阳市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创新体制机制,突出产业主体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设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充实体育社团职能,提高其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规范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切实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

以与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定位匹配为原则,合理规划和布局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切实贯彻《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安发〔2003〕23号)中提出的“逐步形成以东区体育中心、西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大型体育公共设施为主,以中小型健身苑为辅的布局合理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规划、立项、资金、建设等方面逐一落实完成,重点规划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东新区大型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强基工程”,重心向下,夯实体育设施基础,全面推进县级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2015年前各县(市、区)分别建成一座可容纳1.5万人的体育场和2千人体育馆,游泳池(馆)1—2处,50%以上县(市、区)500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一处,2020年全部县(市、区)建成500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一处。实施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适当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补助。

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运营模式,努力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对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适当给予财政补贴。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六)努力开发各类体育市场

优先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广泛宣传,培养群众科学的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整合体育资源,做大做强体育广告、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经纪与代理、体育传媒等新兴产业。着力培育一批品牌和连锁企业,带动全市体育服务企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举办、承办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品牌形象的体育赛事。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稳步扩大体育彩票发行量,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积极推进体育服务认证、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市场服务和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努力繁荣城乡体育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体育产业市场体系。

(七)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

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成立安阳市体育旅游公司、安阳市体育文化传媒公司等,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卫生、广告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康复等相关业态的发展。

三、保障措施

(八)加大财政投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把体育产业纳入财政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把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财政总体安排。从2014年起,财政部门、体育部门从预算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比例设立安阳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扶持体育企业发展、组织体育赛事、培养体育人才等,重点用于体育健身休闲场馆维护、重点体育赛事组织、体育装备制造发展、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实现政府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

(九)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非国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对省外、域外投资我市体育产业实际到位资金按照《安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执行,以此来鼓励省外、域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非公有资本投资的体育产业项目和建设的体育场馆,与国有资本投资享受同等待遇。

(十)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口径

统计部门、工商部门、体育部门联合建立全市规范的体育产业统计口径和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地掌握体育产业的基本情况及其更新信息,反映体育产业活动的全过程,为体育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数据依据。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

(十一)推进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制定完善相关规章、政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对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鼓励体育产业单位创立品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和“安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商标奖励办法的通知》(安政〔2011〕23号)给予奖励。

(十二)落实体育产业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免税优惠。企业发生的体育冠名、广告性赞助、公益性广告费等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对政府投资、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场馆、体育学校自用办公用房、公务用房和单位自身用于开展体育训练、比赛、培训、健身服务等用房,免征房产税。体育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体育赛事活动、优秀运动队、公益性体育设施等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政府投资、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体育经营场所及体育学校,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按照规定给予政策优惠。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标准并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体育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通用航空产业单位(涉航企业),按照安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

合理安排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供应,居住区在规划建设时应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用地,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馆)等,在用地方面给予支持。

(十三)抓好队伍建设

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作为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营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加强对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在岗培训,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不断提升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加强领导,深化改革

市创新发展体育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遵循体育产业发展规律,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把体育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体育产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确保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协调一致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措施,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2013年1月23日

延伸阅读

河北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