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外出驻点招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发〔2011〕33号
颁布日期:2011-04-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外出驻点招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33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市区外出驻点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3月16日市政府第七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关于开展市区外出驻点招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客商经贸合作,不断提高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质效,促进市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组建专班外出驻点招商,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商工作专班

组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环渤海、海峡西岸地区4个常年驻点招商专班。招商专班由市级领导挂点,2—3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由市招商局、黄冈经济开发区、黄州区负责招商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兼任队长。招商专班成员由市委组织部选派和考核管理,市招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选派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点招商期间原单位职务、岗位、福利、待遇不变。工作期限暂定一年,时间从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

(一)京津环渤海地区招商专班

挂点领导:熊长江

队长(兼):黄文虎

队员:夏国民、方敏涛

(二)长三角地区招商专班

挂点领导:熊长江

队长(兼):张曙红

队员:王俊明、蔡雄

(三)珠三角地区招商专班

挂点领导:费仁平

队长(兼):段汉国

队员:王文、王成林

(四)海峡西岸地区招商专班

挂点领导:费仁平

队长(兼):柳红梅

队员:许德斌、朱浩堃

二、工作重点、任务及目标

(一)工作重点。围绕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以市区龙头企业为核心,做强做大食品饮料、农产品加工、船舶制造、窑炉热工、机械电子、医药化工等传统产业,推进产业链延伸和配套项目招商。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

(二)工作任务。一是宣传推介黄冈。招商专班要围绕市区优势主导产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互联网、招商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信息发布、客商座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介黄冈。二是捕捉招商信息。积极联系各类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全面了解所考察企业的产业结构、行业地位、发展战略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情况,建立客商资源信息库,结合我市产业招商规划找准结合点,重点拜访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上市公司,积极开展项目对接。三是洽谈引进项目。招商专班要主动上门走访一批与市区产业有关联,能够形成配套的重点企业,接触一批有投资意向的重要客商,掌握一批有价值的投资信息,邀请一批客商来市区考察洽谈,对接洽谈一批重点项目。

(三)工作目标。各招商专班年度落实正式合同签约项目3个以上,新开工项目1个以上,项目标准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市区重点发展的工业或三产业(不含房地产)项目;同时,每个招商专班每年组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来黄冈市区考察不少于8批次,提供有效公用信息不少于30条,拜访重点企业不少于50家,其中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前三强企业不少于5家。招商专班每月在外招商时间不少于20天。

三、建立经费保障和考核机制

(一)落实工作经费。各招商专班由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差旅、食宿以及其他与招商引资相关方面工作。各招商专班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经费专款专用。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对各招商专班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

(二)建立考核机制。落实招商专班目标管理和考核奖励机制,严格奖惩兑现。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招商专班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对完成招商任务质量高、效果好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招商活动,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市招商局做好驻外招商专班组织培训、日常管理、经费拨付使用和考评奖惩等工作。

(二)注重联系。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驻点招商专班联系,及时掌握情况,积极协调驻点招商工作。招商专班要落实工作日志记载,建立客商信息库和项目台账,每月要向市招商局书面报告走访企业、拜访客商、对接项目情况,对了解掌握的重大项目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招商局通报情况。各招商专班既要立足园区,又要面向市区,全面掌握招商信息,认真筛选招商项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好的项目落户。

(三)强化督办。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招商专班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跟踪督办。实行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帐,确保驻点招商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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