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落实及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落实及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落实及资金筹措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落实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建设南水北调内安移民新村卫生室145个

(一)责任领导:刘学勤

(二)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协办单位:市移民局、市财政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张湾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丹江口市76个、郧县38个、郧西县3个、张湾区13个、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15个。

(五)资金筹措:移民新村卫生室建设经考核验收后,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每个移民新村卫生室4万元标准给予建设经费补助;所需资金差额部分由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套解决。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二、实现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达标45个

(一)责任领导:刘学勤

(二)责任单位:市文体局

(三)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张湾区21个、茅箭区20个、十堰经济开发区4个。

(五)资金筹措: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达标共需资金900万元,其中市文体局筹措450万元;市财政筹措安排450万元。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三、改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D级危房1.5万平方米

(一)责任领导:刘学勤

(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东风九中5000平方米、43小学2500平方米、40小学3000平方米、22小学2500平方米、44小学2000平方米。

(五)资金筹措:改造D级危房1.5万平方米,概算投资2500万元,从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中安排。

(六)完成时限:2012年完成主体工程,2013年秋季开学改造项目全部投入使用。

四、继续启动建设城区保障性住房6700套

(一)责任领导:成佳刚

(二)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2012年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安排6840套。

1、公租房。计划安排2940套,其中: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别承担500套(合计1500套);事业单位和市政府建设1440套。

2、廉租房。计划安排300套,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100套;市政府投资建设200套。

3、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安排2400套,其中张湾区、茅箭区分别完成600户;十堰经济开发区完成400户;市政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完成改造400户。

4、经济适用房。计划安排600套。

5、限价商品房。计划安排800套。

6、租赁补贴房。计划安排200套。

(五)资金筹措:2012年市政府计划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筹措2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市房管局通过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和中央专项补贴解决。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五、建立并实行城区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一)责任领导:张维国

(二)责任单位:市老龄办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任务分解:户籍在十堰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具体标准:年满80—99岁周岁(含80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300元。

(五)资金筹措: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补贴资金由市财政补助50%,共计230万元;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高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解决。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六、建设城区便民利民电子服务平台

(一)责任领导:张维国

(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市政园林局、十堰供电公司、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建设城区便民利民电子服务平台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点、分级建设、分期实施”的原则,招标选择运营商,并采取BLT方式(既建设—租赁——移交)建设。

(五)资金筹措:年租费由市财政按照工程实际总造价核定并筹措安排。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完成A类一期主体工程

七、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优化6处城区道路节点,缓解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现状

(一)责任领导:成佳刚

(二)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三)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城市畅通工程”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排:五堰立交桥下层改造工程、邮电街桥加宽改造工程、双欧铁路桥桥下道路改造工程、五堰南街口人行天桥工程、东风一中桥改造工程。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改造工程期内车辆通行的指挥疏导工作。

(五)资金筹措:工程项目概算投资约3050万元,市财政从城市配套费安排1000万元,其余由市财政和市城投公司筹资解决。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八、改造背街小巷50条

(一)责任领导:成佳刚

(二)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湾区、茅箭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维修改造背街小巷约29万平方米,由市住建委组织实施。其中,市住建委承担15条;张湾区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内14条;茅箭区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内14条;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内7条背街小巷的维修改造任务;市城建监察支队配合做好维修改造背街小巷工程区域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五)资金筹措:改造背街小巷工程概算投资约4090万元,其中,城市配套经费安排2000万元,市城投公司出资1200万元,茅箭区、张湾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财政配套890万元。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九、完成通村公路养护7000公里

(一)责任领导:沈学强

(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任务分解:通村公路养护要求达到机构人员定编、经费财政预算、养护责任到位的标准,并建立自然灾害抢修基金。任务分配为:丹江口市1100公里、郧县1100公里、郧西县1100公里、竹山县1100公里、竹溪县1100公里、房县1100公里、张湾区100公里、茅箭区100公里、武当山特区200公里。

(五)资金筹措:2012年通村公路养护省厅每公里补助1000元;县市区每公里配套1000元;年底通村公路养护验收达标后,市政府以以奖代补方式每公里奖励500元。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十、启动并力争建成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一)责任领导:张维国

(二)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

(三)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四)任务分解: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实施,项目包括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年)大学两个分项。

(五)资金筹措:建设资金3000万元由市财政筹措安排。

(六)完成时限:201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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