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咸宁统计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咸政办发〔 2010 〕 8 号
颁布日期:2010-0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咸宁统计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统计年鉴(2010)》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市政府要求,由市统计局编辑出版,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政府公报性质的市情资料工具书。做好《咸宁统计年鉴(2010)》编纂工作对于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扩大咸宁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展示我市的投资环境、建设环境、人文环境以及各条战线取得的突出成绩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做好《咸宁统计年鉴(2010)》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文稿和资料的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做好相关资料的编辑和报送工作。文稿要重点反映我市科学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增长,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以及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成就,要从各自所取得的成绩和发展经验着手总结。报送的文字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语言朴实生动,数据真实准确。

二、积极做好图片推荐选送工作。为了全面展示我市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成就,介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概况,特设立“县市风采”、“诚信企业”、“文明单位”、“知名乡镇”等专栏,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推荐选送相关资料。

三、加强对《咸宁统计年鉴(2010)》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编辑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效性强、质量要求高,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编辑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按编委会的统一要求,积极提供准确翔实的资料、数据、图片。为加强编纂出版工作的领导,将成立以市委书记黄楚平、市长任振鹤任顾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立山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李逸章、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善猛、市统计局局长李厚平任副主任的编辑委员会,成员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组成,编委会下设编辑部负责具体工作,编辑部设在市统计局,有关组稿、编辑的具体要求由《咸宁统计年鉴》编辑部印发。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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