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商圈建设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政办发〔2013〕102号
颁布日期:2013-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商圈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中心城区商圈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新建培育与改造提升并举、激活扩大本地消费与吸引集聚外来消费并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构筑以区域级核心商圈为龙头、市级核心商圈为中心、市级副商圈为支撑、市级社区商圈为基础的城市商圈发展格局,提升商贸流通业档次和品质,逐步将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区域商贸中心。到2020年,中心城区完成“1+1+11+19商圈布局。即建成1个区域级核心商圈(东津新区商圈)、1个市级核心商圈(人民广场商圈)、11个市级副商圈、19个市级社区商圈。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顶层设计、编制具有前瞻性和襄阳特色的城市商圈总体规划,特别是核心商圈中的商业规划、交通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城市设计,以规划先行指导商圈建设。

(二)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的理念建设商圈,合理布局商业设施、科学设计道路交通、充分利用空间、集中各种要素打造商圈,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三)坚持规模适中。核心商圈占地面积3-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功能区2平方公里左右,商业商务设施面积150-200万平方米;市级副商圈占地面积2-3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功能区1平方公里左右,商业商务设施面积50-100万平方米;市级社区商圈服务半径1公里以内,商业总面积5-10万平方米(其中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1-2个)。

(四)坚持功能配套。核心商圈以金融商务和商业购物为主要功能,配套休闲娱乐、住宿餐饮、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广告会展、教育培训等功能;市级副商圈以大中型商业设施和特色商业街区为主要形态;市级社区商圈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为主。

(五)坚持错位发展。商圈建设在保证基本功能的同时强化特色功能,根据不同区域的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地域文化和自然景观特征,因地制宜高品质打造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城市商圈,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

(六)坚持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企业主体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商圈开发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东津新区商圈

东津新区商圈的总体定位是区域级核心商圈,东至园林大道,西至汉江,南至规划路,北至航空路,规划面积约3.7平方公里,主要包括金融服务区、星级酒店区、会展中心区、总部经济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拓展区等六大功能区。以金融商务为核心,兼具商贸、会展、文化、科技等综合功能,打造高端服务要素集聚、城市服务功能突出、现代都市魅力彰显的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区,形成未来襄阳的中央商务区(CBD),成为襄阳既有历史内涵,又有时代特征的新的城市经济发展极。

(二)大力改造提升人民广场商圈

人民广场商圈的总体定位是市级核心商圈,东起丹江路,西至桥北东路,南起沿江大道,北至焦枝铁路线,规划面积约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2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人民广场以东大型摩尔城、解放路步行商业街、人民广场地下商城、广场南路酒吧休闲街、大庆路综合商业街、定中街(北段)美食街、定中街(南段)服饰街、襄阳新天地、陈老巷历史文化街、九街十八巷和滨江CAZ、肖家台商业区、焦家台商业区等十二个重点功能区。是集商业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美食、都市旅游、商务办公、酒店服务、金融服务、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商圈,重点突出购物功能。

(三)大力发展城市副商圈

坚持区域布局的相对平衡和错位发展,城市副商圈将兼顾商业地产开发,注重引进知名商业品牌,成为各具特色的精品商圈。

——长虹路商圈。打造成高端商业聚集地,重点突出购物、商务、餐饮、休闲娱乐四大功能。

——诸葛亮广场商圈。打造成体育休闲、时尚消费和高端服务的集聚区,突出时尚消费、体育休闲、文化旅游、金融服务、酒店商务、节庆会展等功能。

——牛首商圈。以市场交易、物流配送为特色的城市副商圈,突出市场物流功能。

——鼓楼商圈。以文化体验、度假休闲、旅游购物、游憩娱乐为特色的城市副商圈,突出都市文化旅游和访古文化休闲功能。

——庞公新区商圈。以文化旅游为特色的城市副商圈,突出商旅文相结合,以服务庞公区域的生活商业为主。

——檀溪商圈。以市场和文化为特色的城市副商圈,重点突出购物、餐饮、商务、会展、休闲娱乐功能。

——张湾商圈。以亲水休闲为主要特色的滨江滨河商圈,重点突出大众购物、特色餐饮、商务服务功能。

——肖湾商圈。以展览贸易和站前经济为特色的交通枢纽型商圈,突出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商务等基本功能。

——连山湖商圈。以生态观光、休闲娱乐、养生度假、名车体验等功能为特色的城市副商圈,突出游憩休闲功能。

——团山商圈。以品牌展示、体验消费、电子商务为特色的大型城市功能集聚区。

——云湾商圈。集商业购物、商务、酒店、餐饮、休闲娱乐、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副商圈。

(四)统筹建设城市社区商圈

根据襄阳市中心城区空间战略发展规划中对城市功能区的划分,布局19个市级社区商圈。以便民利民、规模适度为原则,全力推进社区商圈“51015”模式,即居民出家门步行5分钟到达便利店,10分钟到达超市、餐饮店,驱车15分钟可到达购物中心,满足居民日常生活“一站式”消费需求。市级社区商圈以必备型业态和选择型业态相结合进行配置。必备型业态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支持建设一个示范社区超市、一个示范家政服务店、一个示范社区药店、一个示范社区餐饮(早餐)店、一个示范标准菜市场。选择型业态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主要包括社区购物中心、品牌专卖店、咖啡馆、花店、健身房、面包房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襄阳市城市商圈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商务和城建的副市长分别任副组长,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为成员,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商圈规划经市商圈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发布并监督实施。各核心商圈和副商圈的实施方案需报市商圈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商圈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及日常联系工作。

(二)加强商圈日常管理。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商圈建设的主体,核心商圈实行管委会开发管理模式,相关区(开发区)成立“城市商圈建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由区长(主任)兼任,分管区长(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副商圈采用商圈办开发管理模式,现阶段各区(开发区)暂设一个商圈办,根据商圈建设进度和发展程度,逐步实行一个商圈设置一个商圈办。商圈办为区(开发区)常设机构,工作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通过授权,独立履行拆迁、建设、市政、广告、治安等开发管理职能,集中优势资源,统筹职能职责,有效提升商圈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规划管控。中心城区拟引进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重大商业项目,必须先由市商圈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襄阳市中心城区商圈规划(2013-2020)》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符合规划的项目,提交市规委会研究决定。核心商圈和副商圈内以纯商业项目为主,每个商业项目的纯商业设施面积占比不得低于70%,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作为核心商圈和副商圈的补充,列入市级社区商圈范畴。核心商圈和副商圈内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应符合商圈的功能分区要求,并有一种以上的城市功能作为项目的主导功能,如商业综合体、酒店综合体、会展综合体、旅游综合体、文化综合体等,主导城市功能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5%。核心商圈和副商圈内主要引进大商、优商、名商,重点引进与产业襄阳和商圈定位相符的大型主题百货、购物中心、商贸物流、星级酒店、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龙头企业,尤其加大对国内、国际品牌的招商力度,引导外来资金参与商圈建设,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拓展名品名店。

(四)加强政策支持。核心商圈和副商圈内引进的上年度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中的商贸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商贸项目,在用地、水电气费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核心商圈和副商圈内新入驻的商贸企业,自其开业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实交税收达500万的,按地方留成的30%给予奖励,超过500万少于2000万的,按地方留成的40%给予奖励,超过2000万(包含2000万)的,按地方留成的50%给予奖励。对进驻核心商圈和副商圈的企业进行筛选,选择一批优势企业和新型业态进行培育,重点培育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类企业,具体比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3]21号)予以扶持奖励。商圈建设中涉及到的危旧房改造项目,优先纳入“两改”范围。

(五)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商圈整体策划包装,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商家、品牌入驻,在激活、扩大本地消费的同时,吸引、集聚外来消费,促进商圈持续繁荣。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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