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3~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3~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3〕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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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13~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宜昌市2013~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宜昌市2013~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2014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设施抗灾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举,大力组织实施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灌排工程、防洪工程、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等工程,迅速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热潮,保障全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及生态安全。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筹集各类水利建设资金18亿元,投工1000万个,出动机械台班78万个,完成土石方1500万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2000处,新建小型水源工程3000处,清淤渠道1200公里。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7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67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广生物慢滤水处理技术,完成2013年度12万农村居民和117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突出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4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和37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3突出抓好农田排灌设施建设。完成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8个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和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远安县4个现代省级农业重点县建设以及远安县水价改革示范项目建设,改造末级渠系600公里。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完成市直东风渠灌区2013年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年度建设任务。
4突出抓好防洪工程建设。启动沮漳河近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完成枝江市、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夷陵区、伍家区、点军区等地11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已下达2013~2015年投资计划的宜都市、当阳市、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伍家区6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014年汛前完成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杨岔路段建设任务。
5突出抓好农村小水电工程建设。启动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远安县、秭归县“十二五”新农村电气化项目2013年建设项目,实施五峰、长阳、兴山、秭归5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抓好55个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建设。
6突出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以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革命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
7突出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明年汛前完成长江、沮漳河中小河流堤防、崩岸、涵闸、泵站等水毁防洪工程修复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做到计划、项目、责任、质量、时间“五落实”。市农建办要加强检查督办。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各地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保护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抓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目标考核,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启动城区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促进人水和谐。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地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落实工程配套资金。各级水利、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水利建设基金,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确保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足额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级水利资金投入。继续实施“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引导受益户和其它经济组织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严格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广泛动员社会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四)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各地要切实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对按政策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项目做到应招尽招,不允许出现避招投标或招标量不足的现象。要加强前期工作技术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要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管理,做到质量和进度相统一。要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快推进以明确产权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以用水户参与建设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灌区、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专业管理、群众管理的模式和途径,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的范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先进典型。要严格按照《宜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评比,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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