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11年下半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11年下半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粮食生产的稳定持续增长和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全市2011年下半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为28004.45万立方米,其中洮北区4798.47万立方米、洮南市6524.48万立方米、镇赉县5791.12万立方米、大安市1509.99万立方米、通榆县9830.38万立方米,望按此指标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

附件:白城市2011年下半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明细表.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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