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四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四政办发〔2011〕11号
颁布日期:2011-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四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1〕11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做好2011年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四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目录》中门槛价以上(含门槛价,下同)或未设门槛价的项目,必须参加政府集中采购。

二、《目录》中的门槛价是指同一类采购项目单项一次性的采购额度,是划分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标准。采购单位不得为规避政府采购而将同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进行采购,原则上同一采购项目一年内不能采购两次。

三、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等形式。市直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工程类的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监督下,原则上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执行。市直单位对车辆保险继续实行定点采购。

(二)没有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按照集中采购方式办理。

(三)《目录》中门槛价以下或未纳入《目录》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四)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集中采购项目,经同级政府授权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自行采购。

四、采购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规范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和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采购政策,强制、优先购买国内品牌产品。

五、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将作为财政监督、审计检查和行政监察的重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四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编号及项目名称门槛价

A:货物类

A01一般设备

A0101电器设备

A010101电视机总额0.5万元

A010102电冰箱总额0.5万元

A010103洗衣机总额0.5万元

A010104吸尘器总额0.5万元

A010105摄影、摄像器材总额0.5万元

A010106空气调节设备总额0.5万元

A0102办公自动化设备

A010201台式计算机总额0.5万元

A010202笔记本电脑总额0.5万元

A010203打印机总额0.5万元

A010204复印机总额0.5万元

A010205投影仪总额0.5万元

A010206扫描仪总额0.5万元

A010207速印机总额0.5万元

A010208服务器总额0.5万元

A02专用设备

A0201通信设备

A020101移动通信设备总额0.5万元

A020102电话通讯设备总额0.5万元

A020103其他通讯设备总额0.5万元

A0202网络设备

A020201服务器总额0.5万元

A020202路由器总额0.5万元

A020203交换机总额0.5万元

A020204调制节调器总额0.5万元

A0203印刷设备总额1万元

A0204照排设备总额1万元

A0205医疗设备总额5万元

A0206计划生育设备总额1万元

A0207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总额1万元

A0208其他监控设备总额1万元

A0209农用机械设备总额1万元

A0210水利设备总额1万元

A0211气象设备总额1万元

A0212工程机械总额1万元

A0213警用设备和用品总额1万元

A0214保安设备总额1万元

A0215教学设备总额1万元

A0216广播电视、影视设备总额1万元

A0217灯光、音响设备总额1万元

A0218文艺设备总额1万元

A0219体育设备总额1万元

A0220炊事设备总额1万元

A0221科研仪器及设备总额1万元

A0222检测(监测)设备总额1万元

A0223消防器材总额1万元

A0224园林机械总额1万元

A0225地震设备总额1万元

A0226鱼政、海事设备总额1万元

A0227畜牧设备、用具总额1万元

A0228动植物用药品总额1万元

A0229节水用具总额1万元

A0230档案设备总额1万元

A0231变电、配电设备总额1万元

A0232发电设备总额1万元

A0233实验室设备总额1万元

A0234安检设备总额1万元

A0235测绘测量设备总额1万元

A0236环保设备总额1万元

A0237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总额1万元

A03家俱

A0301办公家俱总额1万元

A0302宿舍家俱总额1万元

A0303其他家俱总额1万元

A04电梯和起重机总额5万元

A05锅炉总额5万元

A06专用材料

A0601服装总额5万元

A07物资

A0701救灾物资批量10万元以上

A0702防汛物资批量10万元以上

A0703抗旱物资批量10万元以上

A0704农用物资批量10万元以上

A0705储备物资批量10万元以上

A08燃料(取暖用煤、用油)

A09建筑、装饰材料

A0901水泥批量1万元以上

A0902木材批量1万元以上

A0903金属材料批量1万元以上

A0904瓷砖批量1万元以上

A0905清洁用具批量1万元以上

A0906石材批量1万元以上

A0907门窗批量1万元以上

A10交通工具

A1001汽车

A100101轿车

A10010101普通轿车

A10010102高级轿车

A100102越野汽车(吉普车)

A100103卡车

A100104载客汽车

A10010401旅行面包车

A10010402公共汽车

A10010403微型客车

A100105专用汽车

A10010501工程汽车

A10010502工具汽车

A10010503消防车

A10010504警车

A10010505救护车

A10010506通讯和广播用车

A10010507皮卡

A100106摩托车

A1002船只

A11建筑物

A1101办公用房(购买)总额10万元

A1102宿舍用房(购买)总额10万元

B:工程类

B01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总额10万元

B02修缮、装饰工程总额10万元

B03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总额10万元

B04建筑物总额10万元

B0401公用房建设总额20万元

B0402住房建设总额20万元

B05市政建设工程

B0501市政道路建设总额10万元

B050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B050201文教设施建设总额10万元

B050202卫生设施建设总额10万元

B050203文艺设施建设总额10万元

B050204体育设施建设总额10万元

B050205其他公用设施建设总额10万元

B06环保绿化工程

B0601污水处理总额10万元

B0602垃圾处理总额10万元

B0603绿化工程总额10万元

B07弱电工程总额10万元

B08供热工程总额10万元

B09农业工程总额10万元

B10农发工程总额10万元

B11水利工程

B1101江河、湖泊治理工程总额10万元

B1102防洪工程总额10万元

B1103其他水利工程总额10万元

B12交通运输工程总额10万元

B13消防工程总额10万元

B14空调工程总额10万元

B15电梯工程总额10万元

C:服务类

C01印刷总额1万元

C02办公用纸张总额1万元

C03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301车辆保险定点采购

C0302车辆维修

C04公务出国国际机票

C05公务出差和会议

C06信息技术及计算机软件

C0601系统软件总额5万元

C0602工具软件总额5万元

C0603应用软件(用于财务、管理、教学)总额5万元

C07工程设计总额5万元

C08项目监理总额5万元

C09咨询服务(服务包括法律、经济、技术等)总额5万元

说明: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单位内部的道路及各种设施建设。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单位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具体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都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根据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和采购项目的技术特点,采用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具体标准为: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以前有关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停止执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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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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