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调整预算外收入财政分成比例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调整预算外收入财政分成比例的通知

通市政函【2014】24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预算外资金分类、使用的新要求,构建“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我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对预算内、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此,从即日起废止《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调整预算外收入财政分成比例的通知》(通市政函〔2002〕49号)。

特此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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