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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常政办发〔2015〕107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常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在各单位上报重大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并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编制《2015年度常熟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实施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根据《常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和本决策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草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2015年度常熟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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