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2012年南京市服务业发展目标及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
一、综合目标
1、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2、服务业国税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3、服务业地税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4、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增8家以上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经营收入、投资、就业人数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
5、重点建设273个服务业重大项目(见附件1)。(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6、培育15家服务业名牌和质量奖企业,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二、区县目标
1、综合目标
玄武区、白下区、鼓楼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4%;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下关区、建邺区、秦淮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雨花台区、栖霞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8%;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
江宁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2、特色化指标
玄武区:电子商务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引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规模服务业企业50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2%。
白下区:新引进各类金融机构5家,新增商贸商务属地纳税亿元楼宇4栋。
秦淮区: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汽车服务业销售收入增长16%。
建邺区:国家级以上大型展会50次,引进金融机构30家。
鼓楼区:科技服务业实现收入35亿元,引进省级以上总部企业2—3家。
下关区:航运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82亿元,新引进科技企业48家。
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640亿元;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43%,力争增长47%;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18%,力争增长22%。
栖霞区:物流业增加值增长20%,科技服务业收入增长20%。
江宁区:物流业务交易额达到410亿元,增长46%;软件业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1%,力争增长35%,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4%,力争增长38%。
浦口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364亿元;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49%,力争增长54%;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36%,力争增长41%;引进2—3家总部企业。
六合区:旅游业收入增长20%;化工园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00万吨,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0亿元。
溧水县:旅游业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
高淳县:水运业营业收入达到62亿元;旅游业实现总收入增长30%。
三、行业目标
(一)科技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科委;责任单位:市科委)
1、科技服务业实现总收入230亿元。
2、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4%。
3、协调推进48个科技研发服务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二)文化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65%。
2、协调推进19个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三)金融业(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1、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2%,力争增长16%;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0%;贷款余额增长10%;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11%,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12%;证券交易量在全国的占比增长5%。
2、协调推进8个金融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四)物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港集团公司、南京邮政局)
1、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5%;物流业总收入增长18%;物流业总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培育一批物流重点企业。
2、空港货邮吞吐量达到25万吨;机场国际(地区)航班数量达到4100班。
3、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11%以上;集装箱吞吐量增长20%。
4、邮政业务收入增长7%以上。
5、协调推进24个现代物流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五)软件、信息服务和服务外包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南京电信、南京移动、南京联通)
1、信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2、软件业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
3、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40%,力争增长45%;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45%,力争增长50%。
4、电子商务实现交易额4000亿元,增长30%;电子商务实现销售额280亿元,增长60%。
5、电信业务收入增长8%。
6、协调推进45个软件、信息服务和服务外包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六)商务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司法局)
1、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
2、房屋租赁管理代征税增长10%。
3、律师服务机构增长15%;律师机构服务收入增长20%。
4、协调推进28个商务服务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七)商贸流通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力争增长18%;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5%;零售业销售额增长20%;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净增长10%;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0%,力争增长15%。
2、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3%;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5%。
3、商品市场实现成交额增长15%。
4、协调推进53个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八)旅游休闲业(牵头单位:市旅游园林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园林局)
1、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5%以上;接待入境旅游者增长8%;旅游创汇增长12%。
2、协调推进28个旅游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九)会展业(牵头单位:市会展办;责任单位:市会展办)
1、大型会议展览项目数2000个;会展展览总面积190万平方米;1000个摊位以上的大型展览30个。
(十)居民服务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1、全年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25万人;培育家庭服务业劳务品牌2-3个。
2、协调推进20个社会事业重点项目。(见附件2)
(十一)房地产业(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1、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新建商品房交易面积增长10%;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物业管理托管面积增长10%。
附件:1、2012年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按隶属关系分)
2、2012年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按产业类型分)
附件下载:1、2012年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按隶属关系分)
2、2012年服务业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按产业类型分)
http://www.nj.gov.cn/zwgk/xxgk/fggw/zfwj/201205/t20120523_1122338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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