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发〔2011〕36号
颁布日期:2011-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1〕3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全市电子政务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协调指导。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市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概算建议,并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及经费提出审批意见;组织政府系统跨部门、跨县区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对市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管理。市电子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各县区、市级政府部门根据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本县区、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报市电子政务中心备案。市电子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根据部门提出的年度项目申请,研究制订市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未列入市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年度项目计划的,市财政局不安排经费。

三、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市电子政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对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建设、验收、运行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制度,项目建设部门定期向市电子政务中心等报告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电子政务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实施,并同步验收。

四、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经费管理。完善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电子政务资金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性、综合性和跨部门项目建设,集中有限财力重点保障关键政务应用、共用的基础设施、共享的信息资源的运行维护。实施电子政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探索集约化建设模式,推行服务外包,降低运维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五、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考核。采取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及专家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对电子政务规划执行情况、工程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估。加强重大电子政务项目专项审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奖惩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请、经费安排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宣传培训。建立健全全市公务员电子政务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普及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认识能力和运用能力。重视培养、引进以信息主管为主体的信息化高端人才,通过专业培训、研讨交流、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提高电子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及时总结宣传电子政务建设成功经验,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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