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宿政办发〔2010〕237号
颁布日期:2010-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0〕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采购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填写《政府采购重大事项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编制2011年度部门预算时,均应按照规定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随意突破,申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之外的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受理,对确属上级或同级政府临时安排的采购事项,采购单位需补报采购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每季度集中审批采购一次。

三、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市本级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实行电子化操作,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单位网上申报的月度采购计划每月中旬集中办理一次。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电子政府采购的操作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由手工向电子化顺利过渡。

四、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附件1:

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目录备注

A货物类

A03一般设备

A0301电器设备

A030101电视机单价5万元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30105摄影、摄像器材包括照相机、摄像机等。协议供货项目

A030106空气调节设备单价5万元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含空调、除湿设备

A0302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计算机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2打印机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4传真机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5复印机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8投影仪包括视频展视台等。协议供货项目

A030209扫描仪协议供货项目

A030210计算机相关设备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小型数码录音设备、内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单价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

A030211UPS单价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

A030212软件单价或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通用类软件,如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防杀病毒软件、网络管理软件、数据库软件。

A0303家俱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30301办公家俱

A030302宿舍家俱

A06物资

A0601救灾物资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2防汛物资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3抗旱物资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04农用物资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0699其他物资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其他物资补贴项目,单价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专用设备

A1002印刷设备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速印机等。

A1004网络设备单价2万元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A100401服务器

A100402路由器

A100403交换机

A100499其他网络设备包括磁盘阵列、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等。

A1006医疗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07计划生育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0农用机械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1工程机械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101推土机

A101102挖掘机

A101103装载机

A101104起重机

A1018档案、保密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9教学、科研仪器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1902教学仪器

A101903科研分析仪器

A1021广播电视、影像专用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2灯光、音响设备

A102201会议系统设备含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202光电显示设备如大型显示屏等,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24体育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的通用型体育设备及器材。

A1027电梯

A1029锅炉

A1030无线电管理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31节能、节水设备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A1032中央空调

A11交通工具及配件

A1101汽车各类汽车。协议供货项目

A110101轿车

A11010101普通轿车

A11010102高级轿车

A110102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卡车

A110104载客汽车

A11010402旅行面包车

A11010404微型客车

A11010499其他载客汽车

A110105专用汽车

A11010501工程汽车

A11010502工具汽车

A11010504警用汽车

A11010505救护车

B工程类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和绿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C服务类

C01印刷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各种票据等印刷。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

C03软件开发设计含方案设计。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C07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协议供货项目

C0701汽车保险

C0703汽车维修

C08会议接待

C10物业管理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C12网络建设或维护及系统集成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C13大型会展(展览)的承办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

C99其他服务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

说明: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并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2.协议供货,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定点采购是协议供货的特殊形式。有关协议供货的管理要求参见《关于对市级汽车和计算机等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宿财购[2005]5号),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宿迁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目。

3.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代理采购的,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和采购监管部门核准后可作为分散采购项目。

附件2: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限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服务类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工程类1、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含);

2、房屋工程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含)。

说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于确定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属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项目也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预算规模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分散采购项目报经财政局采购处审批后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有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同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附件3: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项目数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

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50万元以上。

工程类按省政府苏政发[2004]48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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