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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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创卫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打造苏北最美城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城市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力营造整洁、舒适、优美的市容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确立属地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实行区负总责、街道(乡镇)主抓的城市管理责任制,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二)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综合整治,落实治本措施;坚持规划先导、建设提标、管理增效,注重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功能,做到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长效。
(三)协作联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活动推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大力实施严管措施,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开展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和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样板街、示范路、精品区,全面带动城市环境提档升级。
(五)量化考核,严格奖惩。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加大考核奖惩,形成鲜明导向,促进责任落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围绕构建“大城管”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在高位协调、整合力量、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充实办公室人员力量,积极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考核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升城市管理的组织化水平。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区负总责”的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结合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优化调整,赋予区、街道(社区)更大的管理权限。各区要将街道(社区)职能从以发展经济为主转移到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主上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2.健全执法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严管重罚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一街三方”和“一场三方”联勤共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形成综合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服务的“联合、联动、联勤”管理模式。完善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城管、交通部门在公安、车管部门设立违法记录处理窗口要尽快到位,不文明交通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违章记录,须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审验。针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乱搭乱建、破坏市政设施和无排放许可私搭乱接城市雨污水管网、乱停乱放、乱扔垃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建立健全法院强制执行机制,改变城管执法无强制措施的处境,提高城管执法权威和效能。严格落实《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在市区违反交通管理秩序,社会影响较大、情节较为严重的”等九大类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向社会公开,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城市管理范围和内容的调整,及时补充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完善城管执法治安保障机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努力改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
3.完善环卫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拓展市场化运作范围,坚持以费养事,努力实现道路保洁、绿化管护市场化全覆盖;强化行业监管,加大对养护、维修、保洁等作业企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健全环卫管理网络,建立道路保洁全覆盖网络与质量监测体系,完善“一把扫帚扫到边”清扫保洁机制,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定时洒水降温降尘等道路保洁制度,实现道路保洁标准化作业。加强环卫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标准配足配齐主次干道、背街后巷、市场商城等一线环卫工人;建立环卫工人工资逐年增长机制,提高环卫工人福利待遇。
4.完善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工作日常检查、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体系,将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保证金制度,实施目标管理,落实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构建经济激励、组织评价、行政绩效“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问责体系,做到动态督查检查、每月考核、按季兑现。市相关部门要抓好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考核,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格局。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参与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综合评价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考核机制向广度、深度发展,提高督查考核的约束性和激励作用,促进各城市管理部门更加主动履职、积极作为。
5.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发挥公众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建议权、监督权,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单一模式向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管理转变。坚持以活动为载体,结合推进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以“卫生好、容貌好、秩序好、设施好、绿化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评比竞赛活动,全面增强沿街业主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机关干部、街道(社区)干部群众、志愿者等参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义工清洁、文明宣导等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引导和监督作用,做到宣传引导不间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长效机制,引导市民群众从自身行为做起,树立文明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城市环境。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1.推进公共交通系统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建设一批城市公交首末站,推进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和改造,优化公交线路,满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工程建设,引导和方便市民绿色出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定期研究车流、人流的动态变化,科学合理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提高城区路网整体的通行能力;科学规划停车设施建设用地,提高公共建筑停车场配建标准,在主次干道、街巷、居住小区等区域合理划定停车泊位,挖掘现有停车场资源,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完善机动车停车场引导标识,达到清晰、规范、便民的要求;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凡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与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道路建成后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对目前各道路建设主体没有移交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技术参数,各建设主体整改落实并验收合格后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维护。
2.加快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围绕打造“林荫城市、彩色城市、花园城市、个性城市”的目标,加快建设一批城市林荫路、城市公园、街头广场等公共绿地,实现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国家标准。大力提升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养,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水平,重点做好园林植物的修剪与整形、施肥、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补植、日常看护等各项养护工作,确保园林植物健康生长。严格绿化占用挖掘审批,全力保护我市绿化成果。
3.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和配套主次干道果壳箱,逐步启动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合理配套城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提高中转站运转效率,逐步取缔地埋式、水平压缩式中转设备,配套建设垂直压缩式中转设备。按照“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加大城区公厕配套力度,全面改造和提升公厕档次。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投入,采购一批大型洗扫车,扩大机械化作业范围,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和清扫保洁质量。开展垃圾封闭收运专项治理行动,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全面淘汰简陋、敞开式收运设施,推广使用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二次污染”问题。加大果壳箱、中转站、公厕的维护和管理,做到定期擦洗,及时更换、维修破损设施,全面提升环卫设施运行服务水平。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小餐饮集中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等功能设施建设,加强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市政道路改造、污水设施建设,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按照属地管理、长效管理原则,各区要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已建市政基础设施运营效用。强化管线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对依附或穿越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一次性集中建设,做到主要道路两侧杆线逐步实施地埋,全面清理废弃杆线。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严格道路挖掘审批。抓好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对没有无障碍设施的道路要加快改造、建设。
5.实施夜景亮化改造提升。按照“高标准、上档次、显特色、出精品”的原则,合力布局夜景亮化,大力推进主要桥体、楼体、河岸水体和重要节点、重点区域、主要路段景观小品亮化建设,着力打造夜景亮化新景观。对档次低、能耗高、损坏缺失的各类亮化设施进行全面修复和改造升级。深入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全面提高城市绿色照明水平。
(三)开展整治提升行动,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1.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新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逐步拆除的要求,集中拆除居住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场商城、主次干道等违法建设。按照“条块联动、属地为主;源头控制、快速处置;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落实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公司的违法建设防控责任,健全网格化管控制度,构建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科学高效的防违、禁违、拆违长效机制,做到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加强城区及城郊闲置土地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占地,及时查处私搭乱建行为。完善拆违公安机关协同的执法保障机制,确保违法建设得到有效管控。
2.开展城中村改造整治行动。全面完善道路、绿化、排水、环卫、路灯等基础设施配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配齐专职环卫保洁员,配足垃圾清运车辆和保洁工具,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大力实施旱厕改造工程,彻底解决旱厕污染问题。集中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残墙断壁、卫生死角,以及违规饲养畜禽等,对建筑物立面实施粉饰出新,确保环境整洁有序。针对部分城中村存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积极推进管理力量向基层社区和薄弱地段延伸,真正实现管理的全覆盖和常态化,确保全地域覆盖、不留死角,全时段巡查管控、不留回潮空间。
3.开展城市秩序集中治理行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流动多发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摊贩中心和夜市排档等经营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入“市”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经营等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大客车、出租车、渣土车、商砼车等重点违法车辆,通过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加强源头管控,落实教育处罚措施,发挥震慑效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洗车点占道洗车、车辆乱停乱放和店外经营(作业)、乱堆乱放、乱摆乱放及擅自设置宣传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下决心优化城市秩序。大力实施“城市家具”美化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家具人性化、规范化、精致化管理水平;对占用人行道、锈蚀破损的通信光、电缆交接箱等设施全面实施整合、清理、迁移;分类制定环卫设施、各类交接箱、公交站台、交通护栏、公用电话亭等各类设施管理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护,做到定期清洗、及时维修,确保各类城市家具整洁完好。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养护”的原则,对市区人行道特别是居住小区、市场商城项目红线以内的道路、道板砖,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护体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护机制,确保破损道路、道板砖及时维修到位。
4.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宿迁市市区“五小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标准要求,切实加大“五小行业”的源头管控,严禁未经批准在居民小区和住宅楼内、无供水和排污管网区域、拆迁范围和简易房、违章建筑及改变房屋用途的居住用房等区域新办“五小行业”经营;对证照不齐全,未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和生产经营场所给水、排水、通风、排烟、供电、消毒保洁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内外环境达不到经营管理规范的“五小行业”,逐一整治提升,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确保达到规范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区对行政区域内的“五小行业”监督管理负总责,各街道(乡镇)建立“五小行业”管理制度,配备专人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五小行业”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无证无照和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五小行业”经营单位,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良性监管模式。
5.开展物业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市级指导、区负总责、街道主抓、社区参与”的属地化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设立专职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属地责任,切实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宿迁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突出物业管理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环境。建立和实施市、区、街道“三级考核”督查机制和综合执法进小区联动机制。坚持“属地为主与部门协作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强力规范相结合、市场为主与政府兜底相结合、以点带面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问题突出小区的集中整治,以点带面促进物业行业全面提升,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成立宿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各项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标准、有时限,确保快推进,快见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通过建立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步调一致、配合有力,确保以强大的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城市市政、公用、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与管理,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格局。
(四)严格督查考核。由市城管办牵头,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督查组,做到天天有督查有交办、周周有活动有通报、月月有考核有奖惩,确保以最严格的督查、最严厉的考核、最严明的奖惩,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推动。广泛开展崇尚文明行为、融入城市现代生活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办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城市管理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展示管理成果,反映社情民意,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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