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测国发〔2011〕14号),我市被列入2011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江苏省测绘局和我市合作共建。为贯彻落实批复精神,争取用2年的时间完成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部分示范应用系统的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信息化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做好总体规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合协作,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2.需求导向,深化应用。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为宗旨,不断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应用的深度、广度和效益,以应用促发展。

3.完善标准,共建共享。加快制定、完善统一的地理信息标准规范,加强标准贯彻落实和宣传;完善信息交流交换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4.注重服务,保障安全。正确处理应用服务与保障安全的关系,积极推动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务求取得实效;完善信息安全保密的政策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二、框架构成

1.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组织运行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等构成。其中,数据体系是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也是基础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是宗旨,共建共享是关键,基础设施是支撑,政策法规标准是保障。

2.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江苏、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总体结构、数据体系、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且不可分的。

三、建设内容

1.在我市现有基础测绘数据、省级基础测绘和国家级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基础上,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通过航空摄影、全野外数据采集、数据整合处理和集成入库等技术手段,更新和完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基础测绘成果,建立全市唯一的、现实性强的、多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大地控制测量数据、数字线划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元数据等。

2.通过信息提取、实体加工、地理编码、整合重组等技术处理,建立全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政务版和公众版服务数据集。按照面向服务的设计理念,设计开发面向社会公众用户、政务用户、专业用户和管理用户的平台服务系统软件。

3.开发建设五个以上示范应用系统。在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地理信息系统中选择五个系统作为我市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应用示范。

4.在国家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以建立科学的、实用的、前瞻性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长效运行机制为目标,针对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运行、管理、应用以及维护等内容,研究和制定镇江市地理空间框架应用的技术标准、政策规范、运行机制和管理规定。

四、重点任务

1.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加强大地控制、正射影像、地表覆盖、高程、门牌、管网、单位、交通、水系、地名、境界、地籍测量等数据的获取,不断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对现有1:500、1:1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整合,加快1:1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建立多尺度矢量数据库、地名地址数据库、影像数据库、三维景观数据库等。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供的NEWMAP软件平台的基础上搭建数字镇江地理信息平台。

2.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益性应用服务。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开发,支持政府基础地理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网络分发服务系统。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经济与社会为政府决策、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镇管理、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提供服务,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需求。

3.健全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标准体系,重点加快信息要素分类编码、信息更新和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和产品模式、信息网络传输、交换和服务、信息安全保密处理等标准规范以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标准和产品一致性测试认证制度。

4.加强示范应用系统建设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等方面探索有效体制、机制,在资金投入、信息共享、信息更新、绩效考评等方面积累成功经验。重点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五个示范应用,有效支持城市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全市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决定成立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杰副市长

副组长:沈宝来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志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云峰市经信委主任

成员:谈沁磊市发改委副主任

殷智才市经信委副主任

史健洁市规划局副局长

宇文家胜市住建局副局长

褚先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峰林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汤达敏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贾云亮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岱峰市水利局副局长

孙德举市农委副主任

张学斌市旅游局纪委书记

尹卫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朱国芳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涛市保密局副局长

伏庆鸣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春年镇江工商局副局长

施竞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郑永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郑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统筹规划和联合协作。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服务,将其纳入本部门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并确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在各部门建立地理信息应用系统时,依法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

3.加大投入力度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对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评价标准,严格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当向公益性事业无偿提供,并尽可能方便全社会使用。

4.加强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的分级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地理信息市场准入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和信息安全监管,依法打击侵权盗版、非法采集和发布数据以及各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5.加大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宣传数字镇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广泛应用地理信息的良好环境,拓展基础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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