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九府厅字〔2015〕80号
颁布日期:2015-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5〕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4日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全市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国性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各地政府要组织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迅速开展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督促整改;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同时督促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新增的和2014年遗留的京九小商品批发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及45家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各地政府要挂牌督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跟踪督促单位整改。

5.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九安发〔2014〕15号)文件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6.合用场所和棚户区。主要检查消防车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水源、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通道不足或出口不畅通、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2014年遗留的合用场所和棚户区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特别是此类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集中连片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提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7.彩钢板建筑治理。各地建规、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的,要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建规部门要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要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8.重点行业。公安、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房产、民政、卫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按照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的要求,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开展达标创建;公安、教育、卫计、民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三部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9.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国务院、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需进一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各地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九府厅字〔2015〕45号)组织公安、房产、建设规划等部门推进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星子县要加紧启动编制修订工作,都昌县、共青城市、湖口县、瑞昌市、九江县、修水县消防规划要加快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他已经修订完成的消防专篇要及时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落实城镇建成区和工业园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按照规划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九府厅字〔2015〕45号)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专职消防员征招进度,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新港镇、姑塘镇、鲁溪镇、太阳升镇、渣津镇、虬津镇、三汊港镇、蔡岭镇、赤湖工业园要加快完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组织推举“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活动,引导社区居民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推动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发放防火公约、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在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夏季消防安全大家谈”专题访谈栏目。

2.媒体消防宣传。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消防专题报道;各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按照省市“感动江西”人物评选活动和“最美消防员”评选安排,推出一名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有感人事迹的先进典型。

3.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100%的县(市、区)要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建设,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安监、商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房产、建设规划、民政、卫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棚户区、合用场所等单位开展检查,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5年9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逐级实施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陈光明任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由支队长廖圣福、政委关中安任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经常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地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积极发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业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5年6月9日前报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何春华,联系电话:152702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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