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字〔2015〕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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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公共机构紧紧围绕节能工作总体目标,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努力做好节能改造、能耗统计等工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作出了表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了考评。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决定授予贵溪市等2个县(市、区)为“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区)”,市委办公
室等58个市直单位为“2014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市直单位”。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
2015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
一、先进县(市、区)(2个)
贵溪市、余江县
二、达标县(市、区)(4个)
月湖区、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
三、先进单位(58个)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公路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息办、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妇联、市房产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社联、市旅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委农工部、市城市管理局、市现代物流业委员会
四、达标单位(31个)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委党校、市招商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委党史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鹰潭日报社、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档案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市文联、市侨联、民革市委、民盟市委、民建市委、民进市委、农工党市委、九三学社市委、市工商联、市委政研室、市残联、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五、基本达标单位(7个)
市委老干局、鹰潭电大、市道文化中心、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团市委、市应用工程学校、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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