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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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北政办〔2014〕90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和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好会议文件,深入领会万玛多杰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上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廉政工作中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搞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把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要按照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领导干部行为失范、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州、县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位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审批事项。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行政行为公开透明。要根据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明显进展。
三、落实进度,加强对贯彻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研究贯彻落实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特别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对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分析成因,找出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用廉政工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真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把我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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