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德政办字〔2010〕9号
颁布日期:2010-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德州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全国“十一五”公路考评迎检任务,以良好的路容路貌迎接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的胜利召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协调推进、长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公路基础设施、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优化路域环境,提升公路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国家和省专项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一)整治范围。一是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二是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包括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二)整治重点。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及相关农村公路。突出抓好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路线和通往世界太阳城大会主场馆的主要道路,主要有:京福、青银、济聊高速公路,G104、G105、G205、G308、G309、S101、S246、S248、S249、S254、S314、S315、S316、S324、S353线等。

(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市公路局负责济聊高速、国省道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指导督促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山东高速德州分公司、青银分公司负责京福、青银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服务区治理;市发改委负责有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将公路综合整治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路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各种垃圾、污染物及非法焚烧等污染环境现象的治理;市公安局负责涉路治安和刑事案件处理工作及全市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市财政局负责将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及本级财政用于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林业局负责公路两侧绿化带规划、督导;市水利局负责公路沿线马颊河、徒骇河、德惠新河三条干流河道及主要支流河道整治;市信息产业局、市传输局负责协调涉路网络监控及管线、线杆规划、设置、迁移等工作;市物价局负责涉路收费项目审批;市工商局负责村镇集市贸易规范管理工作。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措施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达到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影响行车隐患,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2.桥涵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突出抓好四、五类桥梁维修改造,达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的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权属关系对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进行整治。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已建成的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4.信息化管理。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网功能,及时发布路况通阻信息;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逐步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快推进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发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2010年底前完成高速公路重要站点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5.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加强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做好各类公路标志设置工作,特别是做好省际边界出入口路段的规范管理工作,达到标志规范齐全,指示清晰易懂;加强非公路标志管理,建筑控制区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存在未经许可的非公路标志;继续加大车辆超限超载和漏撒工作治理力度,继续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提高货运源头管理水平,努力遏制超限超载反弹势头。6.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强化服务区窗口意识,服务区设施要及时维修改造,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管理,统一公路标识,做到服务区各项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展现地方人文特色。7.通行费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费,严格收费标准,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收费秩序。规范收费站管理,加强站容站貌建设,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提高收费效率,方便车辆通行。8.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四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加强经营性收费公路行业监管。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本着“合理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确定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为公路路沿石外缘起向外50米,建筑控制区内杜绝任何新增建筑物和地面建筑物,对于原有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筑,由各县(市、区)负责全面拆除,并对破旧建筑、坟墓进行遮挡,对保留建筑进行清洁和粉刷。公路两侧控制区外的建筑,要紧密结合合村并居、村庄改貌、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特色经济发展,实行连片开发、单侧建设,规模发展,禁止分散、无序建设开发。各县(市、区)组织交通、公路、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按照“科学合理、相对集中、规模发展、适度超前”原则,共同会签审批有关路域建设发展规划,初审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2.穿村(镇)路段治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得有柴草、垃圾、白色污染等有碍观瞻的堆积物;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堆积物;通过地下暗排、明沟直排等方式,修筑路宅分家排水边沟,满足街道排水需要;结合小城镇建设,采用修砌花池、绿篱遮挡等方式,对穿村路段进行绿化美化,兼具隔离功能;单位驻地、居住房屋、经营门店前落实“三包”责任制(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管护、包排水畅通);公路边沟内无堆放农作物秸秆及垃圾等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他废弃物;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经营粮食、建筑材料的应采取遮挡措施;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公路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场),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3.公路及公路控制区管理。(1)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集市贸易、公路及公路控制区范围内占道经营清理工作,确保公路集市离开公路路沿石50米。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占道经营、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砂石料场侵占公路用地及车辆维修、清洗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在公路上规范客运车辆临时停车站点、临时停车行为。

(2)对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的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梁和公路通行安全的河床进行全面整治恢复;在上述范围内,坚决杜绝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害公路和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保证公路运营安全。

(3)保证公路两侧达到“一低三化”标准,即:业户门前地面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硬化、门前环境绿化美化、门前公路边沟浆砌化,确保做到路宅分家。

4.公路标志及非公路标志管理。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本着“合理设置、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做好审批许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现有非公路标志进行一次彻底排查、登记,对未经许可的非公路标志由各县(市、区)负责限期清除。

5.公路绿化美化。迎检路线及通往世界太阳城大会主场馆路线要严格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交通干线景观绿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09〕83号)要求,高速公路、国道每侧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景观绿化带,省道每侧景观绿化带10米,外侧速丰林带延伸至100米。高速公路自护网向外算起,国道、省道自公路部门征占用地边界算起,凡有护路沟的自护路沟外沿算起。一般路段尽可能种植林带,不宜种植林带的,要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绿化改造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要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既考虑景观效果,又要确保成活率;景观绿化带要乔灌结合,体现高低层次,达到绿量增加、色彩丰富,外侧速丰林带要树木整齐、宽度达标,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加强绿化管护,按照“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原则,及时进行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确保绿化效果;建立管护队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和补植,做到绿化管理规范,绿化带整齐美观;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结合农村公路自身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绿色,坚持“谁绿化、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的积极性进行实施,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提升公路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6.平交道口管理。与公路连接的平交道口原则上低于公路路面,公路平交道口、与城市道路交叉道口进行物理隔离,标线区划交通,增设指路标志,清除弯道内侧200—500米范围内影响行车视距的建筑物、标志牌、高大乔木,同时对三角空地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与城市道路连接或平交道口增设交通控制信号灯,增设人行道斑马线;公路平交道口要全部硬化,硬化宽度按原路面宽度,硬化长度50米以上,增设道口标志,同时清除平交道口20米范围内路树或视线遮挡物;穿村镇平交道口全部硬化,经营店铺道口设置间距原则上不小于50米,增设村庄、学校、医院标志和限速标志,乡镇驻地、医院学校、大型道口增设人行道斑马线;穿村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侧相邻平交道口距离原则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响的,必须设置盖板涵或圆管涵,其跨径或管径不小于1米,确保排水畅通。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平交道口的管理工作,对交通安全设施不全的路段、路口,特别是平面交叉路口、学校、村庄、医院等点段,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经许可的平交道口由各县(市、区)负责限期清除,以减少对公路的横向干扰,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7.交通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在公路上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2月10日前)。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职责,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标准、要求,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行业综合管理和路域环境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1日—2010年7月31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8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分别于3月、5月、8月对各区(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集中检查考评,于2010年底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评、验收,并结合省检查考评反馈情况,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防治反弹。对在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在全市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高速公路及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具体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调度、督查、考评和验收工作,向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二)资金保障。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公路综合整治由各县(市、区)负责筹集解决,保证整治资金落实到位。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工作由市公路局按照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组织实施。

(三)考核奖惩保障。将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作为全市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每年进行考评奖惩。对工作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公路项目上优先安排;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暂不安排项目,考核居末位的单位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四)舆论保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注重培育典型、选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努力营造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及具体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附件:德州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德州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翟长生(副市长)

副组长:刘宗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华斌(市交通局局长)

赵传峰(市公路局局长)

成员:程木文(市发改委副主任)

段文通(市建委副主任)

邢军(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琦(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

李守江(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进宝(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胡少华(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蔡朝贵(市交通局副局长)

庞英君(市公路局党委副书记)

张光瑞(市环保局副局长)

罗永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于富斌(市水利局副局长)

康永森(市房管局副局长)

马玉萍(市旅游局副局长)

梁少宗(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玮(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李新峰(市物价局副局长)

薛发军(市传输局副局长)

祁玉忠(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世峰(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恩新(山东高速德州分公司经理)

程德生(山东高速青银分公司经理)

王宗胜(德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东顺(禹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之祥(乐陵市副市长)

王金波(宁津县副县长)

董庆新(齐河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英胜(陵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华(临邑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立强(平原县副县长)

陈朋金(武城县副县长)

张长臣(夏津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郝连文(庆云县副县长)

王怀勇(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景增(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速公路及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孙华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国省干线公路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赵传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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