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

市场、城市规划和建设实际,经研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确

定对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本次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为:自东外环路与杨

家河交汇处向西至火炬路口,转向北900米处,折向西至规划古

槐路,沿规划古槐路向南600米后向西至老105国道,沿老105

国道向北300米,折向西400米后向南300米,折向西至西外环

路,沿西外环路向南至南外环路,沿南外环路至京杭运河东岸,

向南沿京杭运河东岸至北湖北岸,沿北湖北岸向东至洸府河西

岸,沿洸府河西岸向北至太白楼东路,再沿诗仙路向东1500米

处折向南900米,向东穿过中贾村至东外环路,沿东外环路向南

至济邹路,沿济邹路向东至海川路,沿海川路向北1100米折向

东至德源路,沿德源路向北至鸿广路,沿鸿广路向东至济微公路

西600米,折向北跨过崇文大道至西郭营村东南角,自西郭营村

东南角向西至济荷铁路西150米,折向北至北外环路,沿北外环

路向西至东外环路与杨家河交汇处,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二、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2007年调

整更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基础上,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

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分为五个级别,同时以近3年的市场资料

为依据,确定各级别土地基准价格。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济政发〔2007〕47

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济宁市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2.济宁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3.济宁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图及范围说明

4.济宁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济宁市中心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范围说明

级别范围:

一级:东至火炬路,南至解放路,西至古槐路,北至吴泰闸

路。

二级:一级地区域外。东至洸府河,南至车站西路,西至梦

圆路、文胜街,北至常青路、金宇路。

三级:一、二级地区域外,分两个片区。北区东至东外环路,

南至石油分公司南小路,西至新华路,北至评价区;南区东至洸

府河,南至北湖北堤,西至京杭运河,北至规划礼贤路。

四级:一、二、三级地区域外,分三个片区。东北部分东至

评价区,南至日菏铁路,西至东外环路,北至评价区;东部片区

东至志学路,南至评价区,西至康泰路,北至群英路;西区东至

洸府河,南至规划礼贤路,西至京杭运河、评价区,北至评价区。

五级:一、二、三、四级以外的评价区域。

附件2:

济宁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范围说明

级别范围:

一级:东至火炬路,南至解放路,西至古槐路,北至吴泰闸

路。

二级:一级地区域外。东至洸府河,南至车站西路,西至梦

圆路、文胜街,北至常青路、金宇路。

三级:一、二级地区域外,分两个片区。北区东至东外环路,

南至日菏铁路,西至新华路,北至评价区;南区东至洸府河,南

至北湖北堤,西至京杭运河,北至规划礼贤路。

四级:一、二、三级地区域外,分两个片区。东区东至志学

路,南至评价区,西至康泰路,北至群英路;西区东至洸府河,

南至规划礼贤路,西至京杭运河、评价区,北至评价区。

五级:一、二、三、四级以外的评价区域。

附件3:

济宁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范围说明

级别范围:

一级:东至科苑路,南至龙行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吴泰

闸路。

二级:一级地区域外。东至火炬路,南至日菏铁路、华能电

厂铁路专用线,西至济安桥路,北至金宇路。

三级:一、二级地区域外,分两个片区。东区东外环路,南

至济邹公路、诗仙路,西至建设路、火炬路、日菏铁路,北至北

外环路、评价区;西区东至济安桥路,南至华能电厂铁路专用线,

西至金塔路,北至金宇路。

四级:一、二、三级地区域外,分两个片区。东区东、南、

北均至评价区,西至西贾村、东外环路;西区东至洸府河,南至

站场二路、任城盐务局南公路,西至京杭运河、评价区,北至评

价区。

五级:一、二、三、四级以外的评价区域。

附件4:

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单位:元/平方米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用途

地

价

级别

基准

地价

分类地价

楼面

地价

基准

地价

楼面

地价

基准

地价

一类2805

二类2550一级地2550

三类2295

159418621241842

一类1971

二类1792二级地1792

三类1613

112015281019665

一类1529

二类1390三级地1390

三类1251

8691187791460

一类963

二类875四级地875

三类788

547768512406

一类572

二类520五级地520

三类468

325462308315

说明:

1.基准地价内涵为在评价区范围内,各级别现状利用平均

开发程度下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用地类型的标

准容积率条件下,在正常市场的某个时点上法定最高年期的完整

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2.平均楼面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设

定容积率条件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

均价格。

3.用地类型:土地用途分为商业、住宅、工业,其中商业

用地分为三类:一类商业用地主要为金融保险、电信、加油站、

夜总会、大型商场、酒店等用地;二类商业用地除一类、三类之

外的商服用地;三类商业用地主要为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

洗车场、废旧物资回收站,独立的商服设施、农贸市场、经营性

文教、经营性医疗等用地。

4.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业40年,

住宅70年,工业50年。

5.标准容积率设定为,商业用地1.6;住宅用地1.5;工业

用地0.6。

6.平均开发程度设定为:一、二级地为“七通一平”(包括

供水、排水、通讯、通电、通气、通路、供热,场地平整);三、

四级地为“六通一平”(包括供水、排水、通讯、通电、通路、

通气,场地平整);五级地为“五通一平”(包括供水、排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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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通电、通路,场地平整)。

7.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

8.土地还原利率商业为7.0%,住宅为6.5%,工业为6.1%。

9.评价区外围土地价格参照邻近级别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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