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降雨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7-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强降雨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13〕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预计7月1日傍晚到7月2日,我市将出现明显强降雨天气,并伴有雷电,雷雨时阵风8级。强降雨时段主要集中在1日夜间到2日白天。过程降雨量30至70毫米,局部可达100毫米,小时最大降雨量约20毫米以上。此次降雨部分地区雨量较大,为做好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应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此次强降雨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旱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不放松、不麻痹、不侥幸、不懈怠。伴随此次降雨,我市将进入多雨季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此次强降雨应对实战,检验队伍、物资、机械等准备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汛期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二、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险和应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加强对危旧房屋、病险水库、沿海一线、建筑工地塔吊、河道周边居民区、古力盖等市政设施、广告牌等户外构件、易发地质灾害点等的巡查、监测,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停工,危险区域周边和危旧房屋内人员撤离,低洼积水地点和无盖古力井设置明显标识并安排专人盯守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防范应对准备,确保保障及时有效

各级各部门要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资和机械,落实防汛抢险、应急疏散、安全巡查等队伍人员,做好转移安置点、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要全面调度,掌握队伍、物资、机械情况,随时关注雨情变化,确保险情出现后能及时保障到位。

四、加强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降雨期间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带班值守,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要加强信息联动,对通讯系统进行全面调度,检查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各项通讯、视频系统正常使用,保持视频会议系统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实时在岗,及时掌握雨情、险情及处置措施等信息,重要情况及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本次强降雨过程结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防汛办公室要将防汛处置综合情况书面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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