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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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58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日
晋中市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山西省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4〕36号)精神,大力促进我市信息消费,拉动社会有效需求,结合晋中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抓住建设转型综改试验区的机遇,以“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统领,坚持服务引领、创新提升、融合发展的主线,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信息技术,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信息消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信息消费规模能力达到100亿元,年平均增长2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年均增长20%以上;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农村家庭达到4Mbps,宽带进村率达90%;全市固定宽带用户力争到达60万户,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55%以上。4G/LTE网络市城区覆盖率达到100%,县级城市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比2013年翻一番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
1.优化升级通信基础设施。积极实施“宽带晋中”行动。贯彻执行工信部加快通信网络光纤宽带改造的实施方案,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推进城镇新建楼宇光纤覆盖,利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宽带进乡入村,向自然村延伸。推动移动通信网络演进升级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无线网络覆盖,进一步优化3G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统筹集约推进4G/LTE网络建设,加快4G/LTE网络商用步伐。到2015年4G/LTE网络全部覆盖市城区,县级城市实现基本覆盖。
积极推进太原、晋中两市电信同城化,尽早实现同城同号。完成全市26个重点公共场所WLAN免费开放热点的建设任务,并逐步向人流密集、窗口功能突出的重点街区、商业中心、星级酒店、社区服务等场所拓展。
加快实施广电网络提升工程,适度超前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加大广电网络融合改造力度,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启动接入网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工程。
2.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培育三网融合新业态,升级改造电信与广电基础网络,加快广电数模转换过程。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促进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业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进行“三网融合、一线入户”工作试点。重点搞好榆次中都小区和鑫发小区“三网融合”示范工程,争取“三网融合”示范工程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广应用我市企业研发生产的“三网融合”终端产品,促进我市电子信息产品、产业的发展。
(二)加快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和智慧晋中重点工程建设。
积极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启动“智慧晋中”建设工程,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编制“智慧晋中”实施规划,积极申报智慧城市试点,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优化配置、资源共享、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务信息共享为先导,以信息基础、政务服务、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幸福等五个领域为核心,加快推进智能电网、智慧交通、智能国土、智能城管、智慧旅游、智慧教育、智慧农业、智慧社区、健康惠民等18个应用系统,推动信息化社会应用。发挥好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与各大通信运营商的战略合作。组建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有力的“外脑”支撑,确保信息惠民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高标准。
(三)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根据我省提出的打造以太原为中心,覆盖阳泉、晋中、吕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抓住山西高校新校区落户我市和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政策扶持,吸引信息产品生产、服务等企业落户我市。重点培育光电子、电子产品、云计算、北斗导航、应用软件服务业等信息化相关产业,努力增强以创新发展和能力建设为重点的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强化终端产品研发和基础产业创新,提升软件行业支撑服务水平,促进信息产业做大做强。
1.发展电子信息基础产业。重点发展光学新材料、动力电池、太阳能电池、新型磁材、电子设备等产业,到2015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达8—10亿元;鼓励、引导、支持智能终端消费产品发展。扶持和培育我市开发区物联谷公司等骨干企业加快三网融合机顶盒、电力猫、智能家居网关等数字家庭智能终端和移动智能终端配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提升数字家庭应用水平。
2.加快推进信息产业应用。加快云计算中心、数据交换和共享中心的规划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北斗导航、地理空间信息在政务、商务和民生领域的应用。抓好灵石存山森蓝格尔北斗导航智慧应用和云计算中心的建设,力争2014年年底一期1万台投产使用。
3.提升软件业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通信与网络软件。加强智能终端、智能语音、信息安全等关键软件的开发应用;围绕煤焦、冶金、电力、化工和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和安全应用。提升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促进制造业信息服务化水平提高。积极培育软件服务业,建设IT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培育面向企业的信息服务业发展。到2015年底,力争8—10户软件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实现软件服务业收入比2013年翻一番的目标。
(四)培育扩大信息消费需求。
1.引导企业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两化”(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培训、宣传、典型示范与经验推广活动。鼓励软件企业及各类信息服务机构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应用咨询、信息系统实施、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综合信息服务。积极推广企业ERP、SCM和CRM等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和DCS控制、PLC控制在生产系统的全面应用,加快推广物联网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培育两化融合典型,以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带动作用明显、创新能力强、影响面广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典型引路,全面开展信息化应用。到2015年全市培育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户,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户。鼓励企业采用分期付款、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投资等融资模式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
2.加快旅游产业网络化发展。以公共场所WLAN开放热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为切入点,推进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北斗导航、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文化旅游领域信息资源,推进IT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有效对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加快旅游信息化基础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加大晋中特色旅游和名优土特产的网络推广,加强旅游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宣传,以信息化手段展示“美丽晋中”新形象,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3.实施文化资源数字化工程。增加视听文化信息消费内容,搭建数字文化产品开发、运营、推广平台,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出版、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消费。搭建涵盖学校教育、职业培训、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等资源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有效途径。加强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创新发展,推动手机报、电子书、网络电视台等新媒体建设,提升优秀文化产品的网络传播。提升晋中广播电视台的网上播出和晋中日报、晚报等报刊的网上数字化质量和水平。
4.支持电信企业转型发展。持续推进电信企业转型升级,在移动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等重点领域,着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手机支付业务,打造新兴业务,创新盈利模式。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各类企业建设线上、线下协同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或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打造网络新晋商。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仓储、商贸、金融服务在内的现代物流枢纽和大型物流园区。支持网络零售平台做强做大,引导本地传统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鼓励工业企业建立独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培育发展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培育城市社区、农产品电子商务。重点抓好汇隆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配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淘宝晋中馆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太谷玛钢电子交易平台和祁县玻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五)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研究制订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建,消除信息孤岛,尽快筹建市级数据交换与共享中心。推动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等企事业单位依法开放信息资源,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动态完善人口、法人、地理、文化、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打通信息孤岛,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化应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政府主导建设公开查询系统,建设不动产公开查询等信息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积极搭建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技术、纳税缴费、社会保障、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免费沟通制度,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财政奖补、税收返还等政策支持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促进信息消费的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各县(区、市)、开发区要发挥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抓紧制订促进信息消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大力推动本地区扩大信息消费。
(二)加大财税扶持。
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加大政府购买信息服务的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将支持信息消费工作作为重点。市发改、经信、科技、商务、财政、农业等部门在组织安排投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专项资金时,应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建设、信息终端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经认定为高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软件、信息服务、基础电信、广电网络等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享受工业企业政策。
(三)优化政策环境。
开展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评估清理,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优化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式服务。积极推动试行“先照后证”,放宽准入,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强化后续监管。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规范房屋建筑配套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行为,落实住宅建筑光纤到户设计规范和竣工验收的国家标准。落实扶助信息消费类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加大信贷和直接融资力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互联网小微企业增信融资,促进信息消费类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方案》及《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推广新型信息消费模式,营造积极健康的信息消费环境。提高居民对信息消费的认识,引导和培育信息消费需求。鼓励各类信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开展不同形式的产品和服务推介活动,为不同人群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好创建国家和省信息消费示范市、县的工作。
(五)规范市场秩序。
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信息消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整顿信息消费市场虚假宣传、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信息消费的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
(六)强化信息安全。
建设市级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平台,逐步构架覆盖全市、分级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体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健全网站备案工作,加强网络安全认证。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加大对个人消费信息的保护力度,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
附件:晋中市促进信息消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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