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并政办发〔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十二五”规划对我市未来各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研究编制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现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特色文化名城和现代宜居城市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太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按照规划对象、功能和改革要求,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基础上,编制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和开发区(园区)规划。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对事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和突出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对宏观政策环境、区域发展战略与布局、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试验市、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30余个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在形成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太原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报告》。同时,做好“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研究课题确定后,以公开征选研究单位、直接委托等形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

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县域规划、开发区(园区)规划以及年度规划的依据。“十二五”规划的规划期为2010-2015年,规划要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全市总体规划要突出太原特色,明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市、太原经济圈与太榆同城化、八大功能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优化升级、七大产业集群、绿色百强企业、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民生事业等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要体现本领域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目标科学、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重点专项规划的列题(5月底前完成)由市直各有关部门提出,市发改委统一平衡,报市政府审定。重点专项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八大功能区规划由各功能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各重点专项规划、八大功能区规划初稿于9月底前起草完成,与规划纲要起草工作初步衔接,2011年上半年市发改委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八大功能区规划衔接报批和政府审定发布工作。

(四)编制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规划纲要

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县(市、区)政府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做好与市发改委及有关主管部门衔接工作。县(市、区)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市发改委衔接并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1月-6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做好“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工作,在寻找外机遇、吃透市情、把握政策、找准问题基础上,研究探讨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7月-9月)。在前期课题研究基础上,完成太原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构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修改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三)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3月)。根据规划基本构架和市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市委、市政府审定、市人大审议工作。同时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八大功能区规划、和开发区(园区)规划编制和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工作。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立足实际与面向未来相结合。“十二五”规划要以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为基础,把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规划编制既符合实际又高瞻远瞩、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又要深入县区、园区、企业、社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基层情况,扎实有效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宏观调控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十二五”规划既是宏观、总体发展规划,又要具有微观可操作性;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权威性。

(四)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指导作用,深入了解基层和企业发展需求,在政府主导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孙瑮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史铁成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发改委总工王振宇兼任,负责规划编制日常工作。聘请老领导和知名专家组成规划专家组,对“十二五”规划进行评审、论证。

(二)加强工作协调。在太原市政府网站、太原经济信息网站、各新闻媒体开设规划专栏,广泛宣传,征求意见,加强协调,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经费保障。“十二五”规划是综合性、系统性工程,编制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编制经费,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太原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太原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荣彤(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张波(市政府秘书长)

李文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齐宏明(市委政研室主任)

李树仁(市委办公厅调研员)

崔树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保欢(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艳生(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向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马兆兴(市教育局局长)

王燕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德胜(市民政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任书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继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都洁(市水务局局长)

尤天拴(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薛新福(市林业局局长)

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田志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刘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宇魁(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赵利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建设(市体育局局长)

张勇(市统计局局长)

杨志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鹓(市旅游局局长)

张炎奎(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傅晓明(市粮食局局长)

刘建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钢(市文物局局长)

冀克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尹小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毛志鸣(市物价局局长)

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忠(市园林局局长)

王栓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中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霍晓勇(国家统计局太原调查队队长)

葛文军(市地震局局长)

苏建存(市供销社主任)

张新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金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斌(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河才(不锈钢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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